《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在今年6月1日0時起上路,跟騷行為正式定為刑事犯罪。桃園市警局婦幼隊除了與插畫家合作製作短片和插畫宣導外,也指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行為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攜帶危險物品犯跟騷罪者,最重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事實足認為行為人有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的必要,可以預防性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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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警局婦幼隊表示,跟騷法採專法立法,其主軸包含:跟蹤騷擾行為犯罪化、聚焦性別暴力,以及刑案調查與即時保護併行。在跟騷法實施初期,跟騷案件比照重大案件通報。為能提供市民更完善的保護,桃市警局婦幼隊將補充11名警力,增加人數是全國最多;分局家防官也增加10名,從原有30名擴充至40名,且已全數在5月上旬先行到位,為即將上路之跟騷法進行密集培訓。
婦幼隊指出,將跟騷行為「針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與性或性別有關」及「違反意願使心生畏怖」等4大構成要件,以及「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及「冒用個資」等8大行為態樣。
跟騷法明定跟蹤騷擾行為即為刑事犯罪,警方接獲後可立即啟動刑事調查程序,並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即時遏止再犯。行為人如經告誡後2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行為人接近,以保護自身安全,且行為人違反保護令時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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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幼隊說,除了跟蹤尾隨以外,不斷傳送訊息、寄送物品、追求邀約,甚至是由愛生恨而威脅恐嚇,皆屬於《跟蹤騷擾防制法》規範的跟蹤騷擾行為,行為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攜帶危險物品犯跟騷罪者,最重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事實足認為行為人有反覆實行之虞,而有羈押的必要,可以預防性羈押。
婦幼隊呼籲民眾,可下載「警政服務App」,運用「報案定位」及「守護安全」功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假如遇到類似的情況,立即撥打110或至派出所報案請求警察協助,並且盡可能地保持冷靜,利用錄音、錄影、截圖或向親友陳述等方式進行蒐證,以利完整還原遭跟騷過程,勇於報案求助。另也提醒民眾愛慕追求的同時應尊重他人意願,以免觸法。(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