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蔡姓保母去年受託照顧一名1歲大男童期間,發現男童發燒,卻沒立刻通知家長,而是直接餵食一般兒童退燒藥,隔天發現男童沒有呼吸心跳,又未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反而先找其他保母到她家代班照顧其他孩童,再叫計程車送醫,男童最終急救無效,結束短暫的一生,男童家長怒告保母。
法醫解剖發現男童嗆食導致肺浸潤,最後因為肺部發炎、發燒進而窒息死亡,台北地檢署認為雖然無法證明保母餵食不慎讓男童嗆到,但她發現男童發燒,竟然未通知家長,直接餵食退燒藥,隔天發現男童沒呼吸心跳,又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錯失急救黃金時間,因此認定保母有疏失,今依過失致死罪將她起訴。
檢察官查出,這名蔡姓保母領有保母證照,平時受託在家照顧多名孩童,包括一名1歲3個月大的陳姓男童,為全日托育。
去年2月1日一早,男童母親將小孩送到保母住處,隔天一早男童出現食慾不振情形,到了晚上保母發現男童發燒,卻未告訴家長,也沒帶男童就醫,竟直接拿出退燒藥給男童服用。
沒想到2月3日男童病況急轉直下,上午7點多保母發現男童已無呼吸心跳,但身體仍有餘溫,竟因一早還有其他受托小朋友要來,而沒有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反而先聯繫一名呂姓保母到她家支援,等呂姓保母抵達後,她才叫計程車將男童載到住處附近的耕莘醫院,最後急救無效,男童結束短暫一生。
男童雙親無法接受小孩就這樣走了,認為蔡姓保母有過失,憤而提出告訴,事後認為當天前往支援的呂姓保母也有過失,對呂女追加提告。
法醫解剖確認男童因為嗆食而肺浸潤,引發肺部發炎導致發燒,最後窒息死亡。檢察官追問男童嗆食多久會發生肺浸潤?法醫表示有可能幾個小時,但也有可能1天或是2天。
對於男童的死,蔡姓保母到案表示,嗆食不是她造成的,還說2月2日早上男童就出現食慾不振,晚上發燒時,他有餵食兒童用的退燒藥,2月3日一早,當男童沒有呼吸心跳時,她也有施以急救,因為事出突然,她才會叫計程車直接送到住家附近的醫院救治,整個過程中她並無任何過失。
檢察官為釐清保母的處置是否合乎規範,針對是否可以餵食藥物,以及遇到類似緊急救狀該如何處置,函詢社會局以及多個保母協會,得到的答案是,一般的SOP是先由保母評估狀況並聯繫家長,若要餵藥,必須先確認是否為醫師開立的處方藥,若非處方用藥,則必須再問過家長,若是遇到緊急狀況,也必須先通知家長,並依契約約定送醫急救。而這個事件中,雙方當時簽訂的契約載明,若小孩生病時,必須通知家長再由家長送醫。
檢察官認為,不管是不是蔡姓保母餵食嗆到男童,她發現男童發燒時,並未先通知家長,還自作主張餵食退燒藥,已有過失。
另外,保母發現男童無呼吸心跳而身體仍有餘溫時,未立即叫救護車或通知家長,反而先找其他保母支援,再叫計程車、等待計程車載男童到醫院,有延誤救醫之嫌,因此認定保母有過失,今將她起訴。至於呂姓保母部分,檢察官認定她罪證不足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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