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走開!跟騷法6/1上路 構成五要件看這裡

出版時間 2022/05/06
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在6月1日上路,警方加強教育訓練,邀請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文傑到大雅分局解說。警方提供
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在6月1日上路,警方加強教育訓練,邀請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文傑到大雅分局解說。警方提供

為補足性別暴力防治最後一塊拼圖,《跟蹤騷擾防制法》在去年12月1日由總統公布,從2022年6月1起實施,跟騷法分成八類樣態行為,以往民眾遇到跟蹤或騷擾狀況,在未受到具體傷害時,恐無法遏止,但新法上路後,嫌疑人只要構成五大要件,被害人即可向警方報案依法裁處。

去年4月屏東一名29歲曾姓女子,遭55歲黃姓男子跟蹤騷擾,數度報案並申請保護令都未達成嚇阻效果,黃姓男子最後製造假車禍真擄人,造成曾姓女子死亡。命案曝光後,引起社會注意,進而促使《跟蹤騷擾防制法》於同年11月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由總統蔡英文公布。

即將在下個月上路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明定針對被害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等8類態樣行為之一,令人心生畏怖,可視為犯罪。

至於跟蹤騷擾5大構成要件為1、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2、反覆或持續;3、違反意願;4、與性或性別有關;5、使被害人心生畏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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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將於下個月1日正式上路。示意圖

警方表示,只要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的跟蹤騷擾行為,都可報警尋求幫助,過去無法可管的騷擾行為,自6月1日起都可加以約束,凡受跟蹤騷擾行為可撥打110或至派出所報案請求警察協助。

而警方獲報後,就會展開刑案偵查,經調查有犯罪嫌疑者,核發書面告誡書告誡相對人,檢察官或警察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跟騷行為,嚴重者檢察官可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

為了讓第一線執法警察,清楚認知跟蹤騷擾防制法之精神與意旨,台中市大雅分局邀請台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文傑,針對第一線受理案件佐警進行教育訓練,強化執法知能,並提升對此類案件敏感度,落實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案調查,全面提升警察專業度。(地方中心王煌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