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老翁的孫子在家跑,吵到樓下鄰居,他竟譙鄰居國罵。示意圖
曾在海運公司擔任經理的李姓老翁退休後含飴弄孫,不料小孩在家裡跑總是吵到樓下許女,雙方因此常鬧不愉快。2018年底,李翁不滿許女用長木棍敲天花板抗議,竟到樓下貼紙條並飆五字經國罵,極為粗俗難聽,還詛咒對方「小孩用爬的,不是用走的。」許女怒告求償3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李翁須賠償8000元。
判決指出,許姓女子和李姓老翁是前鎮區某大樓上、下樓鄰居,許女住22樓,李翁住23樓,許女不滿李翁孫子奔跑吵到她,多次向管委會抗議,兩家關係也變得十分緊張。
2018年12月底,因孫子要來找李翁,李翁想先告訴許女這兩天可能會吵到她們家,但因沒見到面,李翁索性直接寫信給許女,貼在她家門上:「我今天寫這封信給妳,一方面告知妳,我的孫子12/29要來高雄陪我跨年到元旦,希望妳多多包涵,…請千萬不要再亂敲一些的動作,妳想想看我住在妳的樓上,我要找你的麻煩太容易了,我每天晚上11點過後,每隔10分鐘,穿上木屐,在你的房間上走一回,你會怎麼睡得著…。」
但兩家在12月29日當天還是發生了爭執,許女認為李翁一家太吵,打電話抗議還罵他髒話,李翁氣不過,也直接到樓下用柺杖狂敲門,許女不開門,他像連珠砲般飆罵,還說「你看我會不會揍你」、「你門打開我就揍你」、「你媽的出來,我操你祖宗八代」,更詛咒許女「我詛咒你,你有小孩,你有小孩子用爬的,不是用走的。」
許女不滿報警提告,法官認為李翁行為未及恐嚇程度,依公然侮辱罪判李翁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許女另提民事求償30萬元,法官考量李翁是軍人退役,曾在海運公司擔任經理,現退休在家,月收2萬元,而許女是投資公司負責人,月入近10萬,依兩人資力及加害程度,判李翁須賠償8000元,可上訴。(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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