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帳戶、保險、買房全託岳母處理 離婚人財兩失提告討回敗訴

出版時間 2022/05/05
賴男將金融帳戶交由岳母代管。示意圖(非當事帳戶)
賴男將金融帳戶交由岳母代管。示意圖(非當事帳戶)

彰化縣賴姓男子因妻子是獨生女,為讓愛妻有安全感,婚後聽從岳母建議,委託岳母處理其存摺、十幾個保險及購屋等事宜,還用保單貸款買房,登記在妻子名下,然他的婚姻3年多就玩完,他索回帳戶發現已被提領一空,提告要求岳母返還527萬元不當得利;然一審法官認為是賴男委託其岳母處理買房事宜,非屬不當得利,其岳母也沒欠他錢,駁回其訴。

賴男提告指出,他在2017年2月結婚,與妻子育有一女,2020年3月間離婚。他婚姻存續期間,岳母以怕親戚來借錢為由,要他將交出所有的不動產所有權狀、金融機構存摺及印章,岳母表示要代管,他遂委託岳母管理。

賴男指控,之後他又被岳母要求開新帳戶,並也要將新帳戶由岳母代管,還遭要求舊帳戶的錢共500萬元、350萬元陸續轉入新帳戶中,他同時也被岳母一直要求將人壽保險解約,連他的郵局帳戶也被要求都清空,把錢全存進新帳戶,由岳母代管的新帳戶內共有1031萬元。

賴男將金融帳戶交由岳母代管。示意圖(非當事帳戶)

賴男庭訊表示,就連他的薪水岳母也要求代管,他感無奈,但也只能同意,搞得自己幾乎無生活費用可花用,但他和妻子的婚姻僅維持3年多就離婚了,事後他向岳母及前妻要求返還不動產權狀及帳戶等,卻發現帳戶內已被提領一空。

賴男指控,岳母要他保的儲蓄險、年金險、美元保單、長照險、定期險、醫療險等17個保險中,有15個保險都已被解約,他都沒拿到解約金。

賴男稱,其岳母曾在凌晨一點多要他寫下「以屋易屋…我要請媽媽幫忙,幫我把新興街房子賣掉再買一間新的」,強迫他簽名寫下授權書。

離婚後,賴男原先提告要討回其帳戶內1031萬元,但由於其岳母以1千8百萬元買下其新屋,房屋所有權人登記在其前妻名下,賴男也另案向前妻提告返還5百萬元但也敗訴,因為5百多萬元已用於買房,賴男遂改為請求岳母返還「不當得利」527萬元。

彰化地方法院。資料照片

但賴男岳母庭訊表示,賴男婚後為保障妻女生活穩定,為讓妻女有更好的居住環境,才積極投資理財,購買投資型保單,委託她處理保險及購屋之事,她也幫忙辦理5百萬元貸款當頭期款買房子;另外,賴男是為展現照顧妻女決心,把原有保單變更要保人為妻子,她只是代為處理。

她強調,賴男是她唯一的女婿,已是有社會經驗的成年人,若不是依其自由意願,怎會在投保文件上簽名,她為了讓獨生女兒在婚後也有穩定生活,對於女婿委託她代辦保險和購屋等事都全力以赴,她甚至代墊費用都未予求償,現在遭女婿反控及要求返還不當得利,她感到很痛心。

承審法官根據被告所提相關購屋交易支出明細,認定購屋確實是賴男所委託,且款項均用於購屋,被告並無積欠賴男,帳戶內的款項也確為原告賴男親自領取,原告雖稱是被告要求其陪同到銀行領錢後交付,但被告否認,原告應提出證據以實其說,審酌駁回賴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訴,全案可上訴。(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