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年輕的粉領上班族,2年多前的一個周五夜晚,一連跑了4攤,放縱青春享受著夜生活,不料1年後這名女子突然報案指控當天與她在夜店狂歡的趙姓男子,在她喝得酒醉不醒人事後,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因此提起乘機性交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勘驗當天趙男自拍影片,發現這名女子酒量驚人,雖然喝了不少酒,但意識清楚,甚至連一起搭車返回趙男住處,也看不出她有酒醉不醒人事的情形,因此認為趙男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挨告的趙姓男子開個人工作室,外表瀟灑、氣派,還時常到台北市最時髦的知名夜店「KOR Taipei」消費,而這名年輕OL,2年多前透過友人介紹認識這名趙姓男子,幾天後的一個周五,年輕女子下班後想要好好放鬆自己,先找幾名好友一起聚餐,結束後再去酒吧喝酒,然後一群人想到北市東區知名的「KOR Taipei」,但因店外排著長長的隊伍,女子想起剛認識的趙男平時都在這裡消費,就打電話問他有沒有在裡面,恰巧當天趙男真的在「KOR Taipei」訂了一個包廂,女子和她的朋友因此免排隊順利進去。
女子進到趙男在「KOR Taipei」的包廂後開始狂歡,喝了不少酒,結束後,女子的朋友陸續離開,趙男提議再續攤到附近KTV唱歌,女子答應後,跟著趙男等人一起前往KTV狂歡,最後與趙男搭乘小黃返回趙男住處,2人溫存一夜後,女子才離開。
沒想到1年後,這名女子突然對趙男提出告訴,女子表示,當天她在夜店及KTV喝了不少酒,在KTV時已經酒醉意識不清,沒想到趙男卻趁機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
趙男到案後坦承當天有帶告訴人回家,2人也確實有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有趁對方酒醉不醒人事時撿屍性侵,還拿出當天在KTV及計程車上自拍的畫面,證明告訴人當天意識清楚,另外還拿出2人LINE的對話記錄,證明2人在事後還時常連絡。
當檢察官一見到趙男所提供的自拍影片時,一度懷疑趙男是否有偷拍2人性愛影片,曾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趙男家中執行搜索,但一無所獲。
事後檢察官勘驗趙男所提供的自拍影片,發現確如趙男所言,OL當天在KTV雖然喝得很嗨,但酒量驚人,尚未到酒醉意識不清的情形,再者2人在事後還有繼續連絡,一起外出同歡,OL卻遲至1年後才報案,因此認為全案僅有告訴人單一指訴,並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趙男撿屍性侵,因此認為趙男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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