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維有線電視負責人李錫欽。資料照片
專營台北市萬華、中正區的聯維有線電視集團負責人李錫欽,涉嫌將收視戶繳交的收視費現金輾轉存入私人帳戶,自2011至2021年3月共侵吞1.7億元,還涉嫌逃漏印花稅,李男到案辯稱公司是他開的,這些錢都屬於自己,不知違法,事後雖繳回部分犯罪所得,並繳清逃漏稅額,台北地檢署今仍依《證交法》侵占、財報不實、《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嫌將李男起訴。
北檢查出,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976)及寶福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8943)實際負責人李錫欽,2011年起指示集團內的「客戶帳務組」相關人員在派員親赴收視戶收取當期或逾期收視費的現金後,直接交給聯維集團財會人員,存入李男的吳姓特助私人帳戶。
另外,李男又指示聯維集團門市的櫃檯服務人員,將臨櫃所收取的部分收視費現金,直接存入吳姓特助的帳戶。而這些款項,都沒有被記在公司帳冊上,也沒存入公司的帳戶。
檢調調查,李男以上述兩種方式,2011年到2021年3月共計10年期間侵占公司營收約1.7億元,且因部分收費並未列入公司營收,另涉逃漏印花稅。
當檢調發動搜索約談時,李錫欽的吳姓特助已過世,對於這個問題,李錫欽表示,因為是個人公司,認為這些錢都屬於自己,並無違法的犯意。
但北檢認為,聯維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為公開發行的公司,李錫欽的行為已涉犯《證交法》侵占、財報不實、以及《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等罪,今將他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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