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前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富商2014年未婚生女,原定共同行使親權,但兩人感情破裂,展開爭女大戰,雖一審法官裁定女兒親權歸藍男,暫時處分也裁准藍男可帶女兒回義大利,但因詹女提起抗告,憲法法庭破天荒逆轉裁定暫時停止執行,讓藍男帶女兒離境夢碎,藍男也傷心地返回義大利。至於詹女提起的抗告,台北地院新店家事庭今天二審開庭,雙方均由律師出庭,開庭結束後,詹女透過律師釋出善意,表達願意和富商進行調解,「減少親情撕裂與程序痛苦」。
詹女與藍男為了爭女,先前互告多起官司,其中攸關女兒親權的「改定親權行使」訴訟今天二審首開庭,雙方都委任新的律師,並均由律師代為出庭。詹女找上也曾擔任空姐的律師聶瑞瑩,藍男則委任律師梁維珊。據了解,詹女的律師庭後向藍男的律師表達,為了減少親情撕裂與程序痛苦,希望和藍男進行調解,無論女兒希望親權歸媽媽或爸爸,詹女將完全尊重女兒意願。
藍男的律師則對詹女提議調解說法抱持疑慮,認為女兒現在既然跟著媽媽,希望親權歸爸爸的可能性不大,「勞工有可能在主管面前說,想去目前是競爭對手的其他公司任職嗎?」是否調解將詢問藍男意見。
全院源於詹女與藍男在2014年女兒出生後,原本約定共同行使親權,2017年藍男經詹女同意帶女兒回義大利過耶誕節,事後詹女指控藍男提早9天帶走女兒,且遲遲不送女兒回台,向台北地院家事庭提出「改定親權行使」案,要求法官裁定女童親權改為由她單獨行使,藍男則在改定親權行使訴訟中聲請假處分,希望女兒在訴訟確定前先和他返回慣居地義大利。
假處分的部分,法官審酌藍男2017年帶女童返義,詹女2019年帶女童返台,都是構成《海牙公約》的「國際誘綁子女」事件,而詹女透過謊稱護照遺失申請補發帶女兒回台,手段達成不法移置子女目的,行為比藍男更為嚴重,雖然女童本身適應力極強,但在父母二度國際搶奪下,已影響身心發展,因此在2019年10月31日依《海牙公約》的返回慣居地原則,裁准藍男的假處分,詹女應將女童交付藍男帶回義大利同住,女童則可每半年來台與詹女居住2個星期。
但詹女長達2年未依照法院裁定交付女兒,並阻絕女童與父親聯繫,一度連法院都無法知悉小孩去向,法官因此在改定親權行使案審酌此部分,並考量詹女曾開記者會對外放話等不友善行徑、以及謊稱女兒護照遺失等違法手段,「顯非善意之父母」,今年1月裁定女童親權改由藍男單獨行使。藍女因此提起抗告。
藍男上月來台,強制執行暫時處分的裁定,想帶女兒返回義大利,詹女卻向媒體曝光女兒寫給總統的親筆信,稱想留在台灣,引起社會關注。藍男3月14日和法院執行人員到女童的學校找人時,遭校方阻擋執行不成,詹女甚至為女童請假並帶離住處,憲法法庭3月18日更破天荒打臉台北地院,認為台北地院雖裁定女童應暫時隨父親回義大利的暫時處分,但為免造成子女身心健全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裁定停止執行,女童不必隨父親回義大利。
藍男3月22日黯然離台,沉痛告白:「為什麼一個違法寧願帶孩子逃亡不上學的媽媽,台灣的大法官會幫她?台灣的法律和判決是這樣薄弱的嗎?這樣真的對孩子是好的嗎?」、「大家都說孩子跟媽媽是最好的,難道法官不覺得嗎?一個小孩跟了媽媽3年卻還是將親權判給外國爸爸,是因為法官審查了很多事情,認為小孩子在義大利比較好!」(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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