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上網吃到飽」遭降速9成 用戶抓狂!怒告台灣之星結果敗訴

出版時間 2022/04/15

手機「上網吃到飽」是真的吃到飽嗎?楊先生向台灣之星申辦2支4G上網吃到飽門號,3個月後遭業者以網路下載量過大為由大砍9成速率,楊不滿業者當初標榜「不限速、不限流」,對台灣之星提告求償已繳的近5千元月租費。法官根據台灣之星提供的數據,發現楊男2支門號上網輸傳量平均高達1800GB,是一般用戶的60倍,使用不合常理,判他敗訴,台灣之星免賠。

熱門新聞:白牌司機撿屍「少女懷孕」 一句「孩子不是我的」遭私刑逼下跪!3嫌落網

 APP
各家電信業者會提供APP給用戶測速網速。張喆喜攝

楊先生向法官表示,他在2020年11月間向台灣之星申辦2支4G門號,月租費分別為388元、599元,當初業者所推出的方案及廣告,均強調「上網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

但是,到了2021年2月5日,他發現手機上網速度明顯下降,不到網速的10分之1,客服人員起先回覆無異常,後來才說因為他使用網路下載量過大,公司判定為「非合理使用」才予以限速。

楊先生認為,雙方當初訂約時,台灣之星並未針對上網速度及用量之限制說明清楚,事後卻以其他藉口限制使用速度,他先後向NCC及台中市消保官申訴,雙方兩度調解。

調解過程,台灣之星僅稱可解約繳交違約金攜碼至其他電信業者,完全不理會他的訴求,因此,他主張台灣之星提供的服務為「不完全給付」,應賠償他從2021年2月5日至同年12月4日止,已繳納的10個月月租費之一半,合計是4935元。

 APP
民眾申辦台灣之星門號後,官方也會提供APP,方便查詢網路使用流量及費率繳費等資訊。張喆喜攝

台灣之星則表示,雙方合約中訂有「此門號係作為正常合法通信使用,不得為任何違法、異常撥打、大量傳輸、不合常理使用、不當商業行為,或其他權利濫用行為」。

同時列舉包括長時間連接上網、做為伺服器設備、長時間使用影音串流服務、不合理熱點分享等情形,如有違約,台灣之星有權限制網路使用或終止契約。

台灣之星並提出數據,指系統在2021年1月偵測楊先生的2支門號,上網傳輸量分別達到1851GB、1742GB。

依據NCC公告,該公司用戶該月份平均使用數據量為29GB,其他電信業者平均用量則在12GB至28GB之間,楊先生高出一般用戶平均用量達60倍之多,足以合理懷疑楊男使用網路頻寬已達不合常理使用程度。

 5G
台灣之星目前以招攬5G用戶為業務重點之一。張喆喜攝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確認雙方合約對於網路使用大量傳輸及不合常理使用情形,確實另有約定,楊先生不得再主張台灣之星應依廣告內容無條件提供「不限速上網」 服務。

此外,根據台灣之星提供的數據,楊先生確有大量傳輸及不合常理使用上網情形,台灣之星予以降速合於契約約定,於是駁回楊男的求償。可上訴。

 APP
民眾申辦台灣之星門號後,官方也會提供APP供其下載,方便查詢網路使用流量及費率繳費等資訊。張喆喜攝

《蘋果新聞網》記者走訪大甲區台灣之星了解用戶使用情況,員工聽聞有用戶網路用量高達一般人60倍向公司求償一事,直呼誇張。

台星員工告訴記者,每一種月租方案的合約書都不一樣,一定是申辦人沒有仔細看完合約內容公司不可能無故欺騙消費者降速。

台星員工私下表示,388費率現在沒了,那是4G時代才有的方案,現在都已經進入5G時代,不可能有這麼便宜的價格。

員工指出,每一種月租方案都是公司參考其他家的價格後才訂出來的,用戶申辦後還能用官方APP來查詢自己的費率、月租費之外,還會顯示用戶自己使用多少網路流量。

對於記者所述用戶被查出用量超標告訴一事,員工認為不意外,強調公司不用查,當事人自己也會知道用了多少流量。

 399 4G
台灣之星官網仍有月租399方案,強調「4G不限速吃到飽」,但實際狀況是業者仍會針對不合理使用網路的用戶限速。取自台灣之星官網

3C專家「電腦王阿達」說,自己是行動上網的重度使用者,每月流量也只有30至50GB,單月用到1800GB絕非正常。

他推測應是使用BT下載軟體大量下載影片、遊戲程式,或是店家把門號直接裝在4G分享器供員工、消費者使用,但因每個基地台的頻寬有限,如果一個門號不斷高速連網下載,就會影響其他用戶的頻寬。

阿達說,電信業者在合約上都有「不當使用行動上網的注意事項條款」,對於濫用上網吃到飽的用戶,主張有權降速,他認為合理,但業者應該立即反應,例如以每月100GB為基準,用戶單日超過3GB即加以限速,隔日再恢復原本的速率,用戶可能較易接受。

電信業者設置基地台。張喆喜攝

台中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主任何怡萱說,廣告宣傳內容是消費者選擇交易與否的重要判斷依據,業者原則上應充分揭示優惠限制條件,避免消費者產生錯誤的認知或決定。

不過,她也認為業者打廣告時限於篇幅等因素只會重點行銷,而另外在網頁加註「以合約內容為主」等字眼,這是目前業界普遍的做法。

以本案來說,何怡萱認為,如果業者對網路吃到飽的限制流量很高,一般用戶通常不會超過,縱使業者廣告內容未載明優惠限制內容,只要雙方契約內容有明定,業者仍可依約款限制使用流量。

她建議消費者還是要耐著性子看完合約內容,才決定是否簽約。(地方中心鮮明、張喆喜/台中報導)

 APP
民眾申辦台灣之星門號後,官方也會提供APP,方便查詢網路使用流量及費率繳費等資訊。張喆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