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闖平交道卡住!害自強號撞壞車頭 推高機駕駛連帶賠償115萬元

出版時間 2022/04/08
彰化縣永靖鄉新興巷平交道有告示警告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翻攝Google map
彰化縣永靖鄉新興巷平交道有告示警告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翻攝Google map

台鐵自強號列車2019年間行經彰化縣永靖鄉新興巷平交道時,煞車不及撞上卡在平交道上的堆高機,造成車頭受損,事後台鐵求償5百多萬元,經和解協商,堆高機陳姓雇主已賠償230萬元後,再向堆高機駕駛游男求償。該案彰化地院日前審結,判決游男需賠償雇主115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12月間,游男受僱於陳姓男子駕駛堆高機搬貨,原本應該行駛永靖鄉永興路一段穿越鐵路平交道,然游男疑為貪圖方便走捷徑,行駛新興巷平交道,但新興巷平交道設有「禁止汽車進入」標誌及「本平交道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的警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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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機原本應該行駛永靖鄉永興路一段的平交道。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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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永靖鄉新興巷平交道有告示警告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翻攝Google map

當游男駕堆高機要穿越新興巷平交道時,前輪即卡於平交道上,堆高機瞬間前進後退不得,隨後平交道警鈴響起,游男雖及時逃離,但隨即而來的台鐵自強號列車煞車不及,撞上堆高機出軌,造成車頭毀損。

事發後游男因觸犯過失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罪,遭判刑6月。交通部台鐵局也對游男及其陳姓雇主提起民事求償,索賠5百多萬元,經調解後達成和解,去年陳姓雇主先一次給付給台鐵局230萬元後,再向游男索賠一半賠償費115萬元。

游男庭訊指出,他月薪才約3萬元,需扶養兩名小孩,實無法負擔那麼高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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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永靖鄉新興巷平交道有告示警告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翻攝Google map

法官審理認為,游男罔顧「本平交道僅供機踏車及行人通行,嚴禁其他車輛進入」等警語,將堆高機駛入該平交道,使得堆高機卡在平交道,造成事故,應與雇主平均分擔賠償義務,審酌後判決游男需賠115萬元。全案可上訴。(地方中心孫英哲/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