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資料照片
桃園地區今天(6日)出現以桃園地檢署代理檢察長陳維練為名發出「台灣桃園地方警察署」之函文,並表示將針對「富瑞投資者服務公司」進行督導審查工作,要求投資人7日內儘快辦理資金提領,在提領資金時必須繳納 15%保證金,否則帳戶將全部凍結並予以清零等,桃園地檢署表示,上開函文係偽造,檢方已分案偵辦,籲民眾勿上當。
檢察長遭冒名發文,桃園地檢署變成「台灣桃園地方警察署」。翻攝畫面
桃園地檢署表示,今日接獲民眾反應,接到以「台灣桃園地方警察署」為名,發文日期為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5 日之偽造公函,內容略為法務部派遣地檢署署及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富瑞投資者服務公司」進行督導審查工作,並要求投資人於7日內儘快辦理資金提領工作,地檢署將派員掛署證到各單位進行督導作業,投資人為證明資金合法來源,在提領資金時必須繳納 15%保證金,否則帳戶將全部凍結並予以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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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呼籲,上開函文係屬偽造,地檢署已分案偵辦,民眾切勿受騙上當。若有歹徒藉此行騙,請儘速向當地司法警察機關報案,尋求協助。(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