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影片)
台中市大甲區去年9月發生離奇曝屍案,邱姓男子陳屍在大甲區李姓男子住家前,李男一度供稱不認識死者,被卻檢警查出兩人是酒友,李男因不明原因對死者施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以剪刀、竹籤等銳器造成死者頸部及胸、背部共22處傷口,未及時將他送醫導致死亡,還將屍體棄置在門前,依傷害、遺棄致死罪將李男判刑8年6個月。
判決指出,死者邱姓男子(60歲)是李姓男子(67歲)的友人,原本與姊姊同住在大甲區鎮瀾街,去年7月中旬離家後常到李男位於中山路的住處喝酒。去年9月21日前,邱男再度前往李男住處,李男因不明原因,持屋內的3把剪刀及竹籤等銳器刺向邱男,造成邱男前頸胸部有7處傷口,周圍皮膚、皮下軟組織、肌肉及甲狀腺出血,後頭頸背部亦有9處開放性傷口和6處裂傷。
李男並以不詳方式毆打邱男,造成邱男四肢大片瘀傷、皮下軟組織肌肉出血,陷於無自救能力之狀態,李男未及時將他送醫,導致邱男失血過多及橫紋肌溶解症死亡,直到9月24日晚間,才將邱男屍體移置至住處大門旁,隔天上午被人發現。李男辯稱不認識死者,但檢警在他身上及住處多個地點採集到死者血液,將他依傷害、遺棄致死罪起訴。
邱姓死者原本和胞姊同住,胞姐案發後前往殯儀館指認。資料照片
台中地院審理時,李男改口坦承認識邱男,但辯稱已一年多沒看他,警察上門才知道邱男陳屍在自家門口,不知道他為何陳屍該處、也不知其死亡原因,自己身上和家裡驗出來的血跡都是貓血。
不過,檢警在李男住處採集到遍佈房間牆面及物品的被害人血跡,屋內亦有3條沾染被害人血跡之牛仔褲,附近鄰居也證稱案發前死者曾在被告住處居住、出沒。合議庭認定李男犯行明確,依法將他判刑。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男子陳屍大甲區一處三合院外,原以為是遊民自然死亡案件,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屋主李姓男子殺人。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