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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7日宣布最新防疫措施,公告特定娛樂場所,民眾必須打滿3劑疫苗才能進入消費,從業人員必須每周篩檢;高市警局繼前天(27日)晚間執行稽查,昨天林園、左營、鳳山分局也臨檢稽查共53店家,發現有人未戴口罩及實施實聯制,當場舉發開罰8件、另勸導未帶小黃卡等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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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分局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3月27日宣布最新防疫措施,公告特定娛樂場所,如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理容院及其他類似場所(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三溫暖)等場所從業人員必須每周篩檢,顧客必須打滿3劑疫苗才能進入消費。而且顧客、工作人員、從業人員應接種疫苗2劑且滿14天,第2劑滿3個月者,應接種第3劑,否則不得提供服務。
林園分局配合中央防疫措施,自昨起連續規劃7天擴大臨檢勤務,昨晚間8時30分由分局長張泰賓親自帶隊主持勤前教育,動用警力22名,配合衛生所人員,針對小吃部、桌遊店等實施防疫臨檢及宣導。
這次共稽查業者26家,舉發KTV、小吃部違反實聯制2件5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到15000元;另勸導未攜帶黃卡出示接種證明的消費者及從業人員26人。
左營分局昨在分局長陳文耀帶隊下,出動24名警力實施擴大臨檢勤務,針對轄內特定娛樂場所共15處,與衛生所執行聯合稽查,稽查過程共有一名李男(74歲)於養生館內消費按摩時,未依規定戴口罩,遭衛生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聽聞李男頻表示不知道規定,衛生所人員當場反駁李男「這裡不是你家,規定也已經施行一年多了。」,李男才未再辯解。
警方另發現4名未施打第三劑疫苗,而欲進入消費的顧客,經由店家人員予以勸離,另有5名從業人員已施打第二劑疫苗滿3個月但尚未施打第三劑,市府衛生主管機關衛生所人員當場實施勸導。
鳳山分局則出動29名人員,由分局長孫成儒帶隊,針對轄內特定娛樂場所共12處實施防疫聯合稽查,其中在一家時尚會館查獲工作人員葉女未依規定提供每周篩1次檢證明,另於一家小吃部查獲李男未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監測紀錄,鳳山衛生所人員對2人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對商家製單舉發,開罰3000元至15000元。
市警局呼籲民眾及業者在疫情嚴峻時,任何人都不應抱持僥倖心態,務必遵守防疫規範,共同防堵疫情,防範病毒再次死灰復燃。(地方中心林錫淵、王勇超/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