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虎尾警方加強防堵疫情破口,臨檢查獲8人到夜店消費,卻未依規定攜帶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均依法函送衛生局裁處。警方提供
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國內疫情近日升溫,繼昨(27日)新增83例本土確診案後,今再新增34病例,為防堵疫情擴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針對特定娛樂場所強化防疫作為。虎尾警方臨檢稽查特定娛樂場所,昨晚查獲8人未依規定攜帶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依法函送衛生局裁處。警方提供
虎尾警方27日晚間臨檢稽查所轄特定娛樂場所。警方提供
警方表示,昨日起民眾到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理容院等特定娛樂場所,均應提供接種過3劑疫苗證明,除入場落實實聯制外,如有出現呼吸道症狀或發燒症狀則不得進入。
工作從業人員應接種2劑疫苗2劑且滿14天,如第2劑施打後滿3個月者則應接種第3劑;即起至4月30日間每週須快篩且呈陰性才能上班工作提供服務。
虎尾分局長廖志明表示,為防堵疫情破口,警方以警用電腦過濾釐清消費民眾,確認身分是否居檢或居隔對象,昨日臨檢共計查獲8人未帶接種3劑疫苗證明,依法函送雲林縣衛生局裁處。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提醒民眾,昨起前往歌廳、舞廳等特定娛樂場所,以及類似場所如特種咖啡茶室、夜店、舞場和三溫暖等,未打滿3劑疫苗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究辦,得處3000至15000元罰款。(地方中心魏嘉良/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