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路與基隆路口。資料照片
冷氣工人劉建邦去年12月駕駛小貨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基隆路口,追撞前方小客車,所幸無人受傷,警方到場發現劉男爛醉還開車上路,抽血酒測發現體內血液酒精濃度每分升305.6毫克,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1.528毫克,劉男坦承上路前在家喝高粱酒,台北地院更查出他曾7次酒駕被判刑,但都可易科罰金,認定第8次犯案應嚴懲,今依公共危險罪判刑9月須入獄。
判決指出,劉建邦(42歲)2021年12月9日凌晨在住處喝高粱酒,上午駕駛自小貨車出門工作,同日上午10點多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基隆、信義路口交通樞紐,竟因不勝酒力,意識模糊,追撞前方王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所幸沒有造成傷亡事故。
劉男被警方送到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抽血檢驗,發現他體內血液酒精濃度高達305.6mg/dl,換算為呼氣酒精濃度為1.528 mg/l,遠超過公共危險罪酒駕標準每公升0.25毫克,因此依酒駕罪將他送辦。
劉男出庭坦承上路前在家喝高粱酒。法官審酌,劉男無視自己及道路行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而且在2002、2003、2005、2012、2015、2019年已共計7次犯酒駕罪被判刑,都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法官認為劉男不知悔悟,第8次犯酒駕案應嚴懲,今依公共危險罪判刑9月,不可易科罰金。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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