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遭退學的施姓男大生,因就讀大一時在校外租屋被收取較高房租,多年來累積不滿情緒,2017年8月竟擬定佯稱租屋殺害房東的計畫,雖然帶他看房子的房屋管理人卓姓婦人,並非當年他租屋的房東,但施男仍持刀瘋狂砍殺38刀,造成卓女冤枉慘死,落網後竟稱「殺人很爽快」,並要求申請精神鑑定,被檢察官起訴求處死刑。不過,法官認為,施男患有亞斯柏格症,從小缺乏同理心、有人際互動障礙,推測仍有矯正教化之可能性,一、二審均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施姓男子( 28歲)2012年間就讀台中一所科技大學一年級,在校外租屋居住,自認被房東收取較高的房東,後來他被學校退學,但心中對房東的不滿情緒仍持續累積,2017年6、7月間開始注意該屋的租屋廣告、附近監視器及公用電話位置、更換衣著等細節,擬定殺害房東的計畫。
2017年8月2日上午,施男戴上假髮,並將變裝衣物、短刀放置背包內,騎機車前往台中市太平區一處超商前,根據該屋廣告上的電話號碼撥打公用電話佯稱要租屋,隨後與該屋的出租管理人卓姓婦人(53歲)相約至4樓套房看屋。施男明知卓女並非他大一時的房東,仍於卓女在屋內介紹房子時,持刀朝她瘋狂砍殺38刀,導致卓女當場慘死。
施男行凶後先到附近宮廟清洗手上血跡,搭公車到一中街逛街,下午3時許回到機車停放處,變裝後騎回租屋處,隔天被警方逮捕時,還聲稱「殺人後很爽快」,並表示申請精神狀況鑑定,始終未曾對死者家人道歉。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施男惡性重大、罪無可逭,已達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一審法官認為施男大一時獨自在外打工賺取房租,因自認被房東收取較高租金,累積不滿情緒才起意殺害房東,行為雖然兇殘、惡劣,犯案時精神狀態經鑑定也無異常,但尚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之程度,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根據醫師鑑定,認為施男是「亞斯柏格症」患者,合併成為「自閉症類群障礙症」,因為腦部功能失調,導致從小就無法理解自己情緒、缺乏感受能力及同理心、有人際互動障礙,案發後心中雖有些後悔與歉意,卻礙於該症的特質,難以作出情感上的表示,不能因此就說他「毫無悔意」。
合議庭認定,若能予以施男適當教育仍有改變可能,推測仍有矯正教化的可能性,因此駁回檢察官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