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程姓已婚熟男2019年卻偷腥18歲陳姓學生妹,程妻發現後怒告2人求償百萬,陳女辯稱以為程男早已離婚,程男也坦承謊稱恢單。台北地院勘驗程男寫給陳女的情書「尤其是下車前欲罷不能,依依不捨的吻,造成堵車,差點警察要取締而吻個不停的吻」,認定2人不正當交往,但無證據證明陳女知道程男已婚,因此僅判程男須賠妻30萬元。
判決指出,這名年約50歲的程姓男子結婚26年,育有兩名子女,前年程妻帶孩子看醫生時,將手機的錄音程式打開後忘了關,又不小心遺留在程男車上,湊巧錄到程男與一名女子談話,因而懷疑丈夫外遇。
後來程妻蒐證發現小三竟然只有18歲,怒不可遏,又找到程男與陳女往來書信、飯店電子發票證明聯、汽車旅館加時券等證據,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程男承認出軌,但辯稱與妻感情不睦,2018年已經分居,互不干涉對方生活,所以認識陳女時,他總是形單影隻,自認婚姻搖搖欲墜,才欺騙陳女,謊稱他已經離婚,進而與陳女成為男女朋友,他承認私心不隱瞞婚姻狀況,「否則別人就不會和我交往」。
程男還坦承自己的行為確實影響妻子配偶權,願意賠償,但兩人已分居多年,妻子因他婚外情所受損害有限,求償百萬金額過高。
陳女則辯稱,她在2020年底與程男認識,只是一般朋友,從未發生性關係,且當時程男的生活完全如同一般單身男子,她完全不知道程男還有婚姻關係。
法院審理時,程男自承他與陳女是男女朋友,兩人會在旅館過夜,總是會有親密接觸,且程男曾寫情書給陳女「至於我喜歡的每一點,今天先說第一點。也就是很打動我的一點,妳的吻。早上睡惺忪的吻,小別後雀躍不已的吻,尤其是下車前欲罷不能,依依不捨的吻,造成堵車,差點警察要取締而吻個不停的吻」,法官據此認定2人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關係。
法院認為,程男漠視自己的婚姻狀況,與年僅18歲的陳女交往,以陳女當時年紀甚輕,社會經驗有限的情況下,確實可能被程男欺騙,此外並無證據可證明當時陳女已知程男還沒離婚,因此僅判程男侵害妻子配偶權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郭芷余/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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