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桃園分署受理後,近日到呂男戶籍地查訪,並從鄰居口中打聽到呂男剛賣房子賺得好大一筆錢。執行署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一名52歲呂姓男子,因開車拒絕酒測,遭裁罰7萬元罰鍰,加上停車費、交通罰單、汽車燃料費、健保費等合計共170筆費用,共積欠政府13多萬元。執行署桃園分署受理後,近日到呂男戶籍地查訪,並從鄰居口中打聽到呂男剛賣房子賺得好大一筆錢,立即對呂男名下財產展開調查,果然發現1筆400萬收入,執行署桃園分署立即核發執行命令,順利從呂男銀行扣押13多萬元,將罰鍰一次繳清。
執行署桃園分署指出,呂男因開車拒絕酒精濃度測試,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罰鍰7萬元,加上他還有過期未繳的停車費、交通罰單、汽車燃料費、健保費等170餘筆,合計6萬餘元,由於經多次催繳,呂男仍拒絕繳納,案件後續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為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執行署受理案件後,多次通知呂男於指定期間內到場繳納或提出清償計畫,但呂男均未理會。執行署近日派員前往呂男位於平鎮區的戶籍所在地現場查訪時,意外從鄰居口中獲知,呂男今年1月已經將戶籍地的房子售出。
執行署桃園分署立即再調查售屋資金流向,發現呂男銀行帳戶有1筆高達400多萬的存入款項,立刻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13萬餘元,順利將所有罰鍰、欠繳費用繳清。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強制執行。(突發中心黃羿馨/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