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央黨部。資料照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6年以來陸續凍結國民黨千億黨產,導致國民黨連「中山獎學金」都發不出來,國民黨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黨產會凍結中山獎學金1690萬元處分案,強調獲獎學子因此被迫休學、暫緩出國、借貸求學,但因中山獎學金限國民黨員報考,且要求錄取者返國後履行黨員義務,最高行政法院認定該獎學金是為了國民黨自身發展需求,不具超越政黨的公益目的,今判決國民黨敗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國民黨2017年向黨產會申請動支被凍結的1690萬元黨產,以支付中山獎學金給2014年9名獲獎學子,但黨產會認為發放中山獎學金不具《黨產條例》中所稱的「正當理由」,因此否決國民黨申請。
國民黨為此提行政訴訟,開庭時強調,2014年中山獎學金9名獲獎學子的留學契約簽署在《黨產條例》施行前,因為黨產會的處分,導致9人當中1人休學、1人暫緩出國留學,另7人借貸求學,對他們影響很大。
黨產會則駁斥,中山獎學金契約書明文規定,受獎人應支持國民黨政策與理念,並積極參與各項活動,顯然是為該黨服務,不是為了公益。
最高行法官審酌,依據「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103年度留學考試報名簡則」及「中國國民黨中山獎學金留學契約書」,可知中山獎學金僅限國民黨籍者報考,錄取者留學返國後必須履行黨員義務,支持國民黨政策理念,如果退黨或遭開除黨籍,應償還所領獎學金,可見中山獎學金的發放是為了國民黨自身發展需求,連結自利目標而非為了「增進公共利益」,不具《黨產條例》中可以免於禁止處分的「正當理由」,因此黨產會處分無違誤,判決國民黨敗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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