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消防局統計,去年整年共發生419件火災案件,釀成4死、18傷意外,財損超過1553萬元;歸類於建築物火災就有149件,其中28件起火點在廚房占比最高,亦有60起火警都與用電安全有關。消防局強調,花蓮火災發生時間集中在中午12時至晚間9時之間,正是煮飯、大量用電尖峰時刻,民眾務必注意用電安全才能減少火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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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消防局長林文瑞表示,火災案件共計419件,建築物火災149件(佔36%)為最高,其中獨立住宅火災件數又佔建築物火災的50.34%,而人潮與居住密集的商業建築與集合住宅卻僅佔16%。究其原因,獨立住宅(民宅)卻因缺乏完善的消防安全機制而成為現在最易發生火災的場所。
依火災發生時段分析,以民眾日常起居活動時段12~21時發生頻率最高,顯示火災多發生在民眾活動頻繁的時段,其中包含用膳時間,因民眾在此時段大量使用各種類型的電器設備及爐火烹調器具,不排除可能有因使用頻繁或不當,造成電器故障、電線短路或爐火不慎引燃等進而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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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起火處所之統計,在建築物部分以廚房(28件)居首,起火原因在扣除其他(含森林田野類及雜草垃圾類)後,則以電氣因素60件位居第一。深入分析後發現上述場所的起火燃燒多數亦為電氣因素所造成,故民眾除了在使用火源時應謹慎注意外,亦應提升自身用電安全意識,實際應用在生活中。
林文瑞表示,去年火災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計1553萬4000元、人員死亡4名、受傷18名,為保障住宅場所之消防安全,減少民眾財產損失及生命安全,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己列為今年度的首要重點工作。火災警報器及時提醒住戶初期滅火與避難逃生,避免家破人亡的災難,成效顯著,望民眾盡快安裝。(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