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外商主管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公司補付減薪工資、分紅、專利及投資獎金,成功討回3000萬。(示意圖)勞工局提供
新北市一名外商公司男主管任職20年期間曾為公司取得多項專利,2008年被公司以金融海嘯為由,每月減薪15%,他向新北勞工局求助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補付減薪工資、分紅、專利及投資獎金。勞工局日前安排召開調解會議,雖然公司於調解會上主張減薪有經員工同意,並否認未有主張申請的專利數量,且主張無發放投資獎金的義務,但透過調解人居中調處,最後公司同意給付約3000萬元和解金。
「一開始看到勞方請求金額的時候,不太敢置信,因為金額實在是太龐大了!」該案一名負責調處的陳進城調解人說,即使有15年經驗,「繕打會議紀錄的時候特別重複的檢查了5、6次,避免金額出錯」,勞資雙方最終能夠達成協議,有為勞工爭取到權益,才鬆了一口氣,「萬萬沒想到召開一次調解會議就能達成和解!」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減班休息(無薪假)人數急劇攀升,失業率創近年新高,新北市勞資爭議調處案量已連續2年突破4700件,去年達到了4720件,其中前二名爭議類型分別為工資、加班費爭議1964件(42%)及請求資遣費爭議1334件(28%),佔所有爭議類型的7成,經統計和解率約67%,為勞工爭取金額達3億278萬元。
勞工局說明,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訂「調解」,是訴訟以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環,勞工局及委託民間的協會,均會指派經驗豐富的獨任調解人,積極在勞雇雙方各自主張間,尋求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只要經調解成立,效力等同於爭議雙方當事人間的契約,相較於訴訟,除免負擔任何費用、迅速解決爭議,更能達到息訟止紛的結果。(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