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教室內猥褻小六女童 辯曾收「情侶紙條」仍遭判刑

出版時間 2022/01/25
小六女童遭補習班老師親吻、撫摸胸部及下體,事後向同學吐露才揭發此事。示意圖
小六女童遭補習班老師親吻、撫摸胸部及下體,事後向同學吐露才揭發此事。示意圖

台中市一名補習班老師,被控利用輔助教學名義與一名小六女童單獨在教室的機會,以親吻嘴唇、隔著內衣撫摸胸部、伸手進其內褲撫摸下體等方式,對她猥褻得逞,被害女童向同學吐露才揭發此事。男師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曾傳「情侶紙條」給他被其訓誡,並要求法官對他測謊。不過,法官認為,女童三度說明被害過程前後均一致,沒有對男師測謊的必要,依對幼女猥褻罪將他判刑2年。

判決指出,被告是補習班數學老師,不知善盡為人師表的責任,竟利用女童正值年幼對於性自主意識尚處矇瞳,又對他略生情愫的機會伸出魔爪。2019年12月17日下午1時許,男師與被害女童獨自在補習班3樓教室進行輔助教學,趁機親吻她的嘴唇,並將手伸進其外衣,隔著內衣撫摸其胸部,對她猥褻得逞。

同月21日下午2時許,男師又以相同方式猥褻女童,還變本加厲伸手進其內褲撫摸下體。事後,被害女童告知學校同學,補習班老師對她親吻、撫摸,同學告訴導師才揭發此事。

狼師都是利用教室無人之際犯案。示意圖

男師否認犯行,辯稱教室隨時都有其他學生,且窗戶為兩片透明玻璃,外面可看到教室內,而他與被害女童互動良好,女童甚至曾給他「情侶紙條」,遭其訓誡;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男師還要求法官對他進行測謊。

不過,法官認為,被害女童先後曾對學校輔導老師、警方及法院說明發生過程,前後說詞均相當一致;男師都在教室無人之際犯案,且2次犯行均不超過5分鐘;測謊不得逕作為審判上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的基礎,相關證據已足以認定其犯行,沒必要對他測謊。

法官最後將男師2次犯行各判刑10月、1年4月,應執行2年徒刑。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