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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土地開發公司與台中市政府為了豐洲二期工業區纏訟,台開董事長邱于芸今(20)日下午到台中地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強調台開對發案有正當性,並表示她「將與台中市民站在一起」,已將戶籍遷到台中市,外傳打算選台中市長,邱回應:「看我有沒有能力為市民做什麼,還沒有決定,不排除」。
邱芋芸今天下午與該公司總管理商經理、具律師身分的蕭鈺豈一起到台中地院遞狀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蕭鈺豈說,台開為了該案等了10年、花了10億,但案子還是卡在那裡,現在決定不忍了,決定提出假處分,他並表示,「台開花了10億,是誰在收割?藏鏡人呼之欲出!」
邱于芸表示,台開自省政府公股時期即扮演工業區開發角色。全面民營後,仍然維持著為台灣土地開發的基因。台開在台中工業區開發實績有目共睹,台中市府嚴重癱瘓豐洲二期開發進度,罔顧市民權益,明顯將豐洲二期的發展算計於2022年底台中市長選舉。
台中市政府壓迫京城銀行,引發銀行連鎖抽銀根,迫使台開相關員工200個家庭面臨失業危機。更影響台開股價下跌,連帶使股民權益受損。
邱于芸指控,盧秀燕市府無視於議會與台中市民殷殷期盼,將政治利益算於市民權益,台開無法再繼續漠視與姑息市府的作秀心態,因而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讓豐洲二期能動起來。
邱于芸說,台開光是10億元舉債付銀行的利息即達1億,但開發土地是台開的專業,該案若能過關,可望在3年內完成開發,讓廠商進駐、居民安定。
針對台開公司對中市府提出假處分一事,市府表示,將收集相關事證後委請律師進行法院訴訟程序。市府強調,對於開發成本的核備,均已請會計師進行查核,經審核(查核)無誤即可進行核備。
至於台開所提銀行團暫停動撥開發款項事宜,是因台開公司自身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證交所於110年4月7日起將台開公司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等可歸責於台開公司等事由所致,與市府無關。
市府並指出,為確保市府的債權執行假扣押,是因中市府委託台開公司出售台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因該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為保債權,市府以現有資料直接辦理結算,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台開公司約4.29億元財產,歷經1年法院程序,最高法院駁回台開的再抗告,市府假扣押裁定終告確定。
市府說,台開公司公開訊息於109年第四季至110年第三季(連續四季)的會計師查核報告均指出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證交所於110年10月15日公告:台開公司(2841)10月14日又發生退票情事,自10月18日起,併案列為全額交割,並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台開公司於精密園區一期的開發積欠17億多元結餘款,依台中地方法院9月30日判決結果,台開要償還市府17億多元結餘款,判決主文記載市府在提供5億7079萬1602元供擔保後,得聲請假執行。市府並向台中地方檢察署遞狀提出台開涉嫌侵占罪之告訴。
另台開公司於精密園區二期的開發案涉嫌私自挪走13億多元結餘款,造成市府重大損失,中市府目前亦訴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進行審理,並向台中地檢署遞狀提出台開涉嫌背信罪之告訴。
市府表示,對豐洲二期工業區的開發,中市府格外謹慎,依雙方開發契約規定,台開公司應負責豐洲二期開發案開發資金的籌措、運用及管理,並撥付此計畫相關規費及開發費用,執行該案所需資金均需自行籌措。
市府依契約規定函請台開公司撥付土地費用、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其他經市府核定費用等,皆給予台開公司合理的期限履行給付義務,並請其依所定期限改善。但台開公司自109年下半年起以各式理由拖延履行契約約定義務,已構成開發契約的終約事由,為利豐洲二期後續開發推展,市府已於110年10月7日發文終止與台開公司豐洲二期開發契約,並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終止契約訴訟。(地方中心周庭慶/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