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男偷走哥哥信用卡到超商消費。資料畫面
南投高姓男子前年到自己哥哥家中,偷走臥室的零錢及信用卡,拿去超商購物,還繳交交通罰緩、電信費等,花了1萬3,463元,事後哥哥發現信用卡遭人盜刷報警,才驚覺竟是親弟所為。南投法院今依竊盜、詐欺等罪,判高男8月徒刑,或易科罰金24萬元,若不想被關,就必須付出不法所得的18倍的罰金。
判決書指出,高男(22歲)於2020年10月14日下午,趁哥哥不在家時,跑到二樓臥室偷信用卡,還拿走桌上的80元現金,得手後跑到超商以刷卡方式消費,由於該卡可免簽消費,讓不知情店員以為是持卡本人,刷了交通罰緩5265元、電信通話費6718元,另外,還購買菸、咖啡、充電線等。
高男哥哥事後接獲信用卡公司通知,表示卡片有刷卡紀錄,讓沒有消費高男哥哥訝異,直覺遭人盜刷,趕緊向轄區警方報案。經警方調閱超商監視器,高男哥哥看到畫面驚訝,「這不是我弟弟嗎?」。
警方立即傳喚高男到案,高男第一時間坦承不諱,也讓哥哥感到相當無奈,沒想到「日防夜防、家賊難防」,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事後兄弟倆雖然達成和解,但竊盜屬於公訴罪,檢方依法將高男起訴。
審判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高男不思以正途賺取財務,以偷竊、詐騙方式購物,欠缺法紀及尊重他人財產觀念,獲得不法利益。因此依法判高男詐欺罪,處有期徒刑5月、竊盜罪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上述刑期。(地方中心田兆緯/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