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公司4年積欠109萬ETC費 遭查封3台車立馬分期

出版時間 2022/01/14

(新增:影片)

台中市一家遊覽車公司旗下有11輛遊覽車,行駛高速公路卻不繳費,4年共積欠109萬元ETC通行費,為台中市ETC欠繳大戶第一名,若再加上交通罰鍰、牌照稅等費用,共欠136萬元。法務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查扣3輛遊覽車,羅姓負責人才出面表示,近2年來受到疫情拖累每月慘賠30至50萬元,經協商後,決定分26期繳清欠費。

台中分署表示,羅姓負責人經營之遊覽車公司,名下有11台遊覽車,其中有4台年份在5年內之遊覽車,108年度起ETC通行費達3311件(金額109萬3,123元)都不繳,為該分署受理ETC通行費案件第1名之欠繳大戶,如果包括監理費56件(7萬8,130元)、交通罰鍰397件(12萬1,592元)、牌照稅12件(6萬8,808元)等費用,總計欠繳3,776件、欠費136萬1653元。

 4ETC 1361653
羅姓業者經營的遊覽車公司,4年來積欠ETC、交通違規等費用達136萬1653元,遭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人員查的遊覽車。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執行人員發現該公司遊覽車均不在營業地,經持續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機關合作,持續追查,終於發現1台(2006年份)遊覽車的下落,依法加以查封。羅姓負責人見狀,只好再提供2台遊覽車(2006年份)供查封,並請求分期繳納。

羅姓負責人說,近2年多來受到新冠肺炎影響,使得公司營業額只剩下先前正常營運的5%,為了車貸、員工薪資、房屋租金等費用,每月慘賠30至50萬元,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希望能分期繳納。經協調後,台中分署同意羅姓業者今年1月第1期先繳納10萬1688元,之後分25期每月繳納5萬元,最後1期付清全部欠繳餘額。

執行人在羅男名下遊覽車上貼封條。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台中分署提醒,汽、機車交通罰鍰或ETC費用逾期未繳納,經寄發催繳通知單,逾繳納期仍未補繳者,就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依法採取強制執行作為,呼籲欠繳之民眾不要再心存僥倖,趕快繳納才是上策。(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

遊覽車內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
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人員在遊覽車內貼封條。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