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豐原區聖誕節當天發生一起肇逃案,一輛廂型車行經圓環東路右轉安康路,擦撞到路旁一名婦人,造成婦人因而跌倒,到廂型車駕駛卻絲毫未停車,繼續往前直行,警方表示,並未接獲報案,不過駕駛行為已違反法規,若婦人受傷,恐涉及《刑法》肇事逃逸。
這起事故發生在12月25日上午8點多,一輛銀灰色三菱廂型車沿豐原區圓環東路行駛,在右轉安康路時,擦撞站在斑馬線上的婦人,當下婦人重心不穩跌到鏡頭外,而肇事廂型車完全未煞車,朝著安康路直行離去,過程全被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拍下。
婦人站在斑馬線上準備過馬路,廂型車右轉時不斷逼近。翻攝臉書社團豐原大小事
轄區豐原分局交通分隊表示,當天並未受理該起報案,根據影片內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肇事逃逸,無人受傷或死亡,可處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款,並吊扣駕照一到三個月。
若肇事致人傷害而逃逸者,恐觸犯《刑法》第185-4條,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或死亡,可處最重7年有期徒刑。(地方中心王煌忠/台中報導)
廂型車肇事後完全未停車,繼續往安康路方向離去。翻攝臉書社團豐原大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