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女神開旗艦店爆欠裝潢款 廠商怒批「惡意脫產」嗆告詐欺

出版時間 2021/12/25
健身網紅高馨怡41歲仍擁有緊實身材。圖翻攝自Annie Kao臉書粉專
健身網紅高馨怡41歲仍擁有緊實身材。圖翻攝自Annie Kao臉書粉專

臉書18萬人追蹤的健身網紅高馨怡,前年計畫在台北開設ACED Fitness UK健身房敦北旗艦店,請百有室內設計公司進行總價1500萬元的裝潢工程,事後不滿工程進度太慢而片面解約,百有老闆陳彥豪怒告索討剩餘工程款,法院判高馨怡擔任負責人的艾法怡公司應給付95萬7190元確定,但陳彥豪11月上門強制執行,卻發現高女的公司已註銷,痛批高女「惡意脫產」,揚言提告詐欺罪。

高馨怡曾出書《運動不是為了瘦!肌力女神與妳用健身寵愛自己》,她聲稱現年41歲,小時候父母離異,22歲結婚生1子,短短4年就離婚,情緒陷入谷底,為擺脫身心疾病,開始接觸瑜珈、健身,在持之以恆的努力下重獲健康,34歲決定走上專業國際健身體適能教練之路,同時結識了在香港工作的英國籍現任丈夫,兩人再生育1混血寶寶,一家人現居香港。

高馨怡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回應:「法院的判決是我2年前就已經關閉的公司,判決要賠償的並非我本人,我從來也都沒有惡意脫產。由於法院的判決結果並非我本人,整件案子也並非如同百有公司的傳述,百有公司持續要利用媒體報導這件不實指控,來貶低影響我的社群媒體形象,已經構成誹謗罪,這個部份我已經跟律師開始收集資料將提告。」

陳彥豪投訴《蘋果新聞網》指出,高馨怡原本以艾法怡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名義與他們簽約做裝潢,今年2月台北地院判決艾法怡應付款,但他們遲未接獲清償,11月2日囑託士林地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前往艾法怡開業地址、北市承德路三段ACED健身房本店,抵達後卻得知艾法怡公司已經註銷,艾法怡原登記地址已改為登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同樣是高馨怡。

陳彥豪強調:「律師跟我講這是蠻明顯的惡意脫產,若高馨怡仍不出來解決,我就會走刑事途徑,提告詐欺及毀損債權罪。」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艾法怡公司2019年5月承租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宏國大樓2樓A、B、D區,規劃在2019年7月底開幕營運ACED健身房敦北旗艦店,大手筆請百有公司施作總價1569萬4313元的裝潢工程,但艾法怡僅在6月支付70萬元、7月支付200萬元,然後就在2019年8月21日向百有表明解除合約,由於工程已有部分基礎施工完成,百有結算艾法怡應付工程款406萬9412元,減去已付的270萬元,仍欠款136萬9412元請求給付。

艾法怡則抗辯,雙方原本約定2019年7月25日就要完工,健身房7月底就要開幕,但因為百有公司未交付施工圖就逕行施作工程,導致施作內容多處瑕疵,不符使用功能以及宏國大樓管理規範,他們屢次催討房屋區域3D圖,百有公司遲至2019年8月12仍未完成,導致工期嚴重延滯,不能於約定的7月25日期限內完成,因此合法解除雙方承攬關係,自不用再付款,況且他們因為工程延宕多支出2019年8月至12月宏國大樓租金及管理費共507萬5476元,債權已抵銷百有主張的欠款。

法官最後審酌,艾法怡所稱的雙方約定2019年7月25日完工期限,並無提出任何書面資料或具體證據,難認百有公司有可歸責事由導致工程遲延,艾法怡解約無理由,解約後主張百有公司應負擔507萬5476元租金、管理費也無理由,而百有可請求的工程款項經確認共365萬7190元,扣除已給付的270萬元,判決艾法怡應給付95萬7190元確定。(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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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女神開旗艦店爆欠裝潢款 廠商怒批「惡意脫產」嗆告詐欺
出版時間: 2021/12/25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