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清潔人員在垃圾車內發現一具嬰屍。翻攝愛新莊我是新莊人臉書
陳姓婦人今年8月懷孕6個月時,突然劇烈腹痛去上廁所,不料竟產下孩子,她自行扯斷臍帶後,發現胎兒不動也不哭,輕推也沒反應,認為胎兒已死亡,竟將胎兒連同臍帶、胎盤放入垃圾袋,丟在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中港路口的垃圾車內。新北地檢署依解剖鑑定認為當時胎兒確已死亡,陳女觸犯遺棄屍體罪,審酌她一時緊張才這樣做,今給與緩起訴1年,陳女須支付15萬元給國庫。
此案被發現是因為清潔人員當時啟動垃圾車壓縮機時,裝著胎兒屍體的垃圾袋正巧掉在地上,清潔人員驚見垃圾袋露出胎屍,嚇得立即報警,警方依據監視器畫面循線找到陳女。
新北地檢署指出,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解剖發現這個早產胎兒出生後肺泡未能充氣,肺泡成熟度不足,分娩時應為死胎,也就是說,陳女將胎兒丟棄在垃圾車的行為,與胎兒死亡沒有因果關係,因此陳女不構成殺人、生母殺嬰或遺棄致死等罪嫌,而是觸犯遺棄屍體罪。
檢察官審酌陳女沒有前科、素行良好,且犯後坦承罪行,頗有悔意,因一時緊張才丟棄胎屍,因此給予緩起訴自新機會。(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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