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周雅玲(中間綠衣)涉A助理費遭起訴。資料照片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涉嫌利用2個妹妹等多名人頭,11年來詐領助理費共計1359萬元,用於繳房貸、社區管理費及爸爸的計程車費,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約談,訊後認定周雅玲涉犯貪污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裁定300萬元交保。檢方今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等罪將周雅玲起訴,周雅玲的大妹也被起訴,小妹與其餘人頭則因認罪獲緩起訴。
新北地檢署洪三峯主任檢察官、楊唯宏檢察官日前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周雅玲在新北市汐止區的服務處、戶籍地等5個地點,查扣手機、平板、存摺及相關文書等物證,並通知周雅玲等被告7人及2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偵辦後認為周雅玲從2002年3月起擔任前台北縣及新北市多屆議員,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用均由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非議員薪資的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個人的實質補貼,竟自2009年至2020年間,利用未實質擔任助理的多名親友當人頭,向新北市議會申報擔任公費助理,按月向議會詐領每個人每月薪資2至4萬元不等,並使新北市議會不知情的承辦公務人員不實登載,以此詐得助理補助費高達1359萬元。(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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