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妻變惡保母!換尿布怒摔癱1歲嬰 判賠2654萬元

出版時間 2021/12/24
台中市1歲陳姓女娃遭郭姓保母重摔致腦部重創,造成身體半癱等難以治癒傷害,台中地院判決郭女應賠償女童及其母親(左)共2654萬餘元。資料照片
台中市1歲陳姓女娃遭郭姓保母重摔致腦部重創,造成身體半癱等難以治癒傷害,台中地院判決郭女應賠償女童及其母親(左)共2654萬餘元。資料照片

台中市保母郭慧敏2019年6月為受托照顧的1歲陳姓女娃換尿布時,因無法忍受女童哭鬧,竟將她拉起摔向旁邊的床墊,造成女童頭部重創,引發直播主號召群眾包圍郭女住處抗議。郭女一、二審都被依重傷害罪判刑6年8月,民事部份,台中地院法官認定女童因腦部重傷害已無法完全治癒,判決郭女應賠償傷者母女共265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郭慧敏(26歲)與丈夫在太平區租屋,育有2歲兒子,為了分擔家計,2019年3月間取得保母證照後,每周一、三、五的白天收托一名1歲7個月大的幼兒,隔月又24小時收托1歲大的被害陳姓女娃,因違反社會局收托2歲以下幼兒不得超過2人的規定,所以沒向社會局申報收托兩幼兒。

2019年6月21日上午9時許,郭女獨自在家照顧陳姓女娃及兒子,在為女童換尿布時,不滿2人同時哭鬧,竟情緒失控,憤而將女童抱起猛力搖晃,再抓住其左手,將她從嬰兒床上拉出猛力摔往嬰兒床旁邊的床墊上,導致女童頭部受到重創,隨即離開房間。

一歲女娃在案發後腦傷嚴重。家屬提供

過了一段時間,郭女發現女娃哭聲停止,進房查看赫見女童已無反應,先對她做CPR,再打119叫救護車,女童到院後檢查有顱內出血,開刀救回一命,但已造成左側肢體偏癱、無法言語及無法自行進食等重大傷害。

郭女虐童事件曝光後,由於郭女的丈夫是警察,網友擔心警方偵辦不公,一名劉姓直播主更號召400名鄉民包圍郭姓保母的住處抗議,並揚言要把郭女「炸掉」,情況一發不可收拾,警方舉牌將人群強制驅離,事後檢方將劉男等16人分別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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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1歲童疑遭虐腦傷,數百鄉民包圍保母住處與警爆衝突。資料照片
陳姓女娃的母親在案發後曾現身謝謝大家關心。資料照片

郭女被依重傷害罪起訴,法官審理時改依成人對兒童傷害致重傷罪論處,一、二審均判她6年8月徒刑。陳姓女娃的母親則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要求郭女賠償女兒的醫療費用及必要生活費用、住院期間之看護費用、出院後護理之家費用、出院後看護費用、喪失勞動能力損害等合計3千萬元,並賠償她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陳姓女娃腦部受到重傷害,造成其無法自行進食而須以鼻胃管餵食、語言僅能發出些微無意義的單音、左側肢體偏癱顯著,經醫療專業評估已達重傷害之程度,其腦部所受傷害無法完全治癒,審理後判決郭女應分別賠償女娃醫療等費用2504萬2117元、陳母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