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范雲去年7月在立法院衝突中感覺下背部遭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撞3次,提告性騷擾民事求償50萬元,台北地院審酌陳雪生坦承當時難免肢體接觸,且有4名立委證稱聽到范雲說:「不要再這樣擠我!我很不舒服!」陳雪生卻回稱:「用肚子不會懷孕」,事後續又對外表示:「我又不是餓死鬼」、「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認定陳雪生確有性騷行為,今判他應賠償范雲8萬元。
判決指出,立法院2020年7月14日審查總統提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人事案,范雲佔據主席台,陳雪生與同為國民黨的立委李維德、陳以信、羅明才則圍繞在後,陳雪生請范雲離開,但范雲則感覺背部遭陳雪生肚子碰撞至少3次,立刻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但陳雪生嘻笑回稱:「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
范雲當場感覺被冒犯、不受尊重、羞辱、氣憤,公開向媒體抗議後,陳雪生在接受媒體採訪以及向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陳述時竟又說:「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范雲認為遭貶抑性別、年齡、外表,遭歧視性言語傷害、羞辱人格,主張陳雪生言行完全牴觸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依據《民法》、《性騷擾防治法》等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則辯稱,當時國民黨認為陳菊不適任監察院長職務,想要佔據主席台排班徹夜守候,他被安排在議場正門的小組,肩負正門開啟後佔領主席台的任務,但朝野雙方進入議場後,主席台遭范雲拔得頭籌優先佔據,他與李維德、陳以信、羅明才緊隨跟上包圍時,他特別將雙手放在李維德、陳以信肩膀上,就是避免與范雲肢體接觸,當時其實氣氛和諧,大家面帶笑容,他無法得知范雲因為腹部碰觸感到不快。
陳雪生強調,他身形體態以腹部較為突出,而陳抗活動中肢體接觸在所難免,他不是故意以腹部碰觸范雲背部,後續以不雅、不得體言詞回應,是因為詫異突然遭范雲不實指控,憤怒下基於自衛、自辯,並且避免范雲出於政治目的轉移焦點,並沒以性騷擾意涵,且范雲向北市府申訴性騷擾裁罰他1萬元處分,經他向衛福部訴願也已經撤銷,范雲顯無理由,請求判決免賠。
法官傳喚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林宜瑾、國民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作證,兩黨4立委都證稱陳雪生當時面對范雲抗議推擠回稱「用肚子不會懷孕」。法官因此認定,陳雪生既已自承當時場合可能有肢體接觸,「用肚子不會懷孕」及後續對外所稱「我又不是餓死鬼」、「往自己臉上貼金」等均屬實,已觸犯《性騷擾防治法》,衡量行為態樣、受侵害程度,酌定陳雪生賠償范雲精神慰撫金8萬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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