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遭輾斃!路過大人都漠視 超暖心國中生「徒手捧貓屍」移到路旁

出版時間 2021/12/16

感動人心!苗栗縣竹南鎮真如路上開設機車行的古姓老闆,15日po出一段影像,一隻流浪貓在當天上班時段,穿越馬路時慘遭一輛休旅車輾斃逃逸,不少大人急著上班、只是開車閃避未停留,一名竹南國中男學生騎單車路過,熱心折返將貓的遺體移置路邊,避免二次撞擊。畫面曝光後,網友紛紛盛讚國中生,反譏肇事者連國中生都不如。校長郭芳江中午說,除了古同學勇敢熱心抱起貓屍外,畫面外有4名結伴上學的同學,在後方指揮交通、確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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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古聖民接受媒體訪問說,昨上午上班時,發現店門外路邊有隻貓的屍體,路面有殘留血跡,調閱店門口監視器,發現上午7時11分,一輛深色的休旅車,自真如路北往南疾速行駛,撞上流浪貓後,在路口有略為停留,可能為趕著上班,人未下車、駛離現場,後來路過的車輛都只是閃避,無人停車處理。

熱心國中生古圲恆下車,雙手直接捧起被輾斃的流浪貓到路旁。古聖民提供
國中生古圲恆徒手抱起貓屍移置路邊,避免後方來車二度輾壓。古聖民提供

古聖民說,後來監視器畫面讓他感動,有名竹南國中的男學生,在撞擊後4分鐘後騎單車路過,觀察貓似乎不能動彈,騎到前面約10公尺後折返,直接徒手將貓的遺體捧起,放置在路旁安全處後繼續上學。後來,貓的遺體由動保團體接手善後。

古昨將畫面po上臉書《竹南大小事》,網友紛紛留言稱讚國語生的善舉,「好感動的畫面,從小就尊重生命。」「這位小弟弟很棒哦,撞到的那個人竟然連一個小孩還不如啊。」「學校和家長教育成功,所以po網讚美學生。」

國中生騎著單車上學途中。古聖民提供
國中生當時騎著單車路過,發現小貓已被輾死,他徒手抱起貓屍移置路邊。古聖民提供

竹南國中校長郭芳江表示,經訪查,該名學生抱貓為就讀1年級的古圲恆(705班)同學,其實另有4名結伴的同學,分別是吳政勳、林郁偉、彭威智(皆702班)和林呈恩(706班)等人。

他們發現前方的古同學折返捧抱流浪貓,擔心交通尖峰時段影響交通安全,以人車在後方車道上指揮交通。學校下星期一升旗時,將公開表揚他們的善舉,藉此宣導良好的生命教育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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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郭芳江(中)今天中午先讚揚5名同學,左起 702彭威智、702吳政勳、705古圲恆、706林呈恩、702林郁偉。郭芳江提供

郭校長說,古同學到學校後有跟同學分享此事,機車行老闆將影像po上網後,導師也認出古同學身影。

古同學說,當時看著流浪貓躺著車道上無人處理,感覺很難受,因為急著上學,才臨時抱到路肩,原本還打算放學後,帶去適當地點掩埋。

郭芳江表示,古同學是名善良、有愛心、很有同理心的小孩,日前有街友會對同學亂噴灑消毒水,同學們避之唯恐不及,但古同學反而跟同學勸說:「街友可能生病了,大家不要跟他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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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將國中生的善舉畫面po上網,引起網友頻頻稱讚。翻攝臉書《竹南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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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老闆將國中生的善舉畫面po上網,引起網友頻頻稱讚。翻攝臉書《竹南大小事》

竹南警分局副分局長張中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而遭撞擊動物如係因人為疏縱而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可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或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建議駕駛人若駕車不慎撞擊動物,仍應報警處理,切勿逕行離開,以免衍生其他危害或需擔負更多法律責任。

機車行老闆古聖民昨上班時發現流浪貓屍體,調閱監視器畫面才得知國中生的善舉。民眾提供
路肩仍殘留流浪貓的血跡。民眾提供

不過,由於遺體被火畫處理,警方缺乏「證物」追究肇事逃逸休旅車的責任。警呼籲,即便撞到貓狗,也要停下報警處理,不然可能會有肇逃等相關責任。(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