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鳳山分局警備隊一名警員前晚被執勤警方懷疑酒駕,他拒絕酒測,被記一大過並調駐地處分。資料照片
高雄市警局鳳山分局簡姓警員,前天(13日)晚間與朋友聚會吃飯喝酒後,由一名沒喝酒的女性友人騎機車載簡員平安回到家,惟女子返家途中紅燈右轉遭警方攔下,她打電話求援,簡員情急下騎機車趕赴現場,執勤警方聞到酒味要求酒測,簡員拒測,警方當場開出一張18萬元罰單並扣車,鳳山分局查處對簡員記一大過,並調整服務地區。
警方調查,鳳山分局警備隊簡姓警員今年52歲,服務警界已33年,本月13日及14日休假時,13日晚間與朋友多人聚餐,席間疑有喝酒,簡員請女性友人騎機車載他回家。
深夜10時40分許,該女性友人平安將簡員送到家後,騎機車要返回自己的家途中,經過鳥松區大智路時,因紅燈右轉被仁武分局鳥松分駐所執勤員警攔下,要對她開出罰單,女子於是打電話給簡員,希望能幫一下忙。

簡姓員警因拒絕酒測遭開罰記過並且調離現職。示意圖
簡員一接到電話,情急下就騎機車趕赴現場,並開口叫了一聲「學長」,表明是自家人身分,執勤警方看到來者臉有點紅,身上疑有酒味,懷疑簡員酒駕,要求酒測,簡員當場拒絕,警方對簡員開出一張拒絕酒測18萬元罰單、扣車,並通報鳳山分局,督察組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協助處置。
鳳山分局表示,一再三申五令不要酒駕,但還是有人不聽勸,已依「警察人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對簡員記一大過,並報請警察局調整服務地區,另輔導簡員提前退休,簡員也有退休打算。(地方中心林錫淵/高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