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春日鄉12月初傳出比特犬將3歲童咬成重傷送醫不治事件,現在又傳有新園鄉婦人遭鄰居的混種比特犬咬傷數次,目前婦人已對飼主提出傷害告訴。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郭姓飼主有辦理飼養登記並結紮,案發時只有被害人的陳述,依規定必須再找其他監視器或目擊證人等證據,再對飼主採取行政處理,而飼主也向警方承諾會將狗綁好。
警方表示,東港分局興龍派出所在12月3日晚間7時許,一名47歲、從事回收業的羅姓婦人到派出所報案,自稱在下午4點多,遭鄰居所飼養的狗突然衝出咬傷右大腿,並直稱咬傷人的狗是比特犬,因此持診斷證明書對53歲的郭姓飼主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羅婦向警方表示,她平時會帶著自家的2隻狗狗一起做回收,結果2隻狗都曾被咬,導致現在對人的警戒心也比較高。
婦人表示,她在今年3月底、5月27日以及12月3日時,分別遭到鄰居飼養的混種比特犬咬傷,她在第二次被咬傷時,本想提告,但對方父親登門道歉,最後雙方和解,不料最近又被咬傷,結果當下她大聲呼救後,比特犬飼主竟冷眼旁觀,甚至還說「咬死算了」。
東港警方受理後傳喚郭男到案,郭男到案承認飼養該隻比特犬,平時飼養有用狗籠,也有用繩子綁住,但沒人時不用會狗繩,會讓狗狗自由尿尿大便。
郭男指出,羅婦做回收時,會帶狗接近比特犬,自己也曾被對方的狗追,甚至咬傷,不知羅婦這次為何被咬傷。警方訊後依法函送法辦,並連繫縣府動保單位裁處。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接獲報案即派員處理,發現郭姓飼主有辦理飼養登記並結紮,這隻狗並不是純種的比特犬,有混到其他犬隻的血統,案發時只有被害人的陳述,飼主是否有疏忽縱放的行為,還有待調查釐清,依規定必須再找其他監視器或目擊證人據,再對飼主採取行政處理。
警方呼籲,民眾飼養寵物或犬隻應做好適當防護措施,避免犬隻任意衝出攻擊他人或咬傷人,如果飼主未採取防護措施導致寵物咬傷人時,可能得面臨刑法過失傷害罪及民法損害賠償責任。
春日鄉的案件發生後,比特犬飼養引起熱議,由於事發時比特犬有用鏈子拴住,並固定在飼養處所,也引起網路兩方不同意見,一方認為狗都綁起來了,飼主為何要負責?並紛紛到縣長潘孟安臉書留言,為闖禍比特犬請願;另一方則認為,比特犬根本無差別攻擊凶器,應該養在籠子裡。(地方中心羅琦文/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