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哥又出招!爬上招牌擺POSE還抽煙,警方將查辦。翻攝《台中南區東區大小事》臉書
跳遍中部地區熱鬧街道的「跳舞哥」又出招!今(10)日下午他出現在台中市東區街頭,爬上一家超商的招牌擺POSE並抽菸,轄區警方獲報到場,他已不見蹤影,警方表示,將通知他到案釐清是否有違法,另有民眾質疑他當眾吞雲吐霧是否違反《菸害防制法》,將移請台中市衛生局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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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時左右,台中市警局110勤務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有一名男子爬上東區大智路與復興路口一間超商招牌上,轄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員警立即趕往查處,員警獲報到場,未發男子行蹤,經詢問超商店員表示,該名男子爬上招牌後隨即離去,現場未造成任何財損及危害。
跳舞哥爬上超商招牌吞雲吐霧。取自臉書社團《台中南區東區大小事》
有民眾根據該男子染髮等特徵,認出他就是常在各大街頭出沒飆舞的「跳舞哥」,拍照PO上臉書社團《台中南區東區大小事》並留言「這傢伙又來了,反正他罰不怕,難道相關單位都無法做為?要等到出事了,人掉下來了,還是砸到路人了,或是路中間跳舞被哪個倒楣鬼撞了才要處理?」
跳舞哥多次登山媒體及社群網站版面。取自臉書社團《台中南區東區大小事》
po文者還向東南區議員羅廷瑋喊話:這已經影響到東南區居民及用路人了,居民及店家對這傢伙是避及唯恐不及!順道一提這傢伙怕壞人,上次路中間跳舞被我轟走而已」,跳舞哥日前才在一中商圈街頭跳舞遭轄區台中市第二分局驅離,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300元,這已是今年台中市第二分局第九度依該條例對他開罰,但他一張罰單也沒繳。
警方表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5 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一、擅自操縱路燈或交通號誌者。二、毀損路燈、交通號誌、道旁樹木或其他公共設施者。但該男子沒有毀損路燈跟號誌,所以詳細情形,還是要通知到案才能釐清,至於吞雲吐霧是否違反《菸害防制法》則移請衛生局認定。(地方中心張喆喜、周庭慶/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