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打過無數知名官司的王牌大律師蔡茂松,在替前總統馬英九辯護教唆洩密罪期間,受理1名施姓男子的離婚官司,見到施男名下有100萬元,告知這筆錢會被剩餘財產分配,可代為保管,沒想到當他幫施男保管這筆錢後,竟然挪為個人投資,最後不僅慘賠無法如期歸還,還被施男提出告訴,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蔡茂松涉犯背信罪,依法起訴。
蔡茂松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美國杜克大學法學碩士(L.L.M.);曾擔任台北、板橋(已改制為新北)、宜蘭、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轉任律師後為多家上市櫃公司法律顧問,承辦過前衛生署長涂醒哲被誣指舔耳案、渣打銀行收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崇光百貨公司(SOGO)股權爭議案、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
其中,當前總統馬英九被起訴教唆洩密案時,蔡茂松為馬英九的律師團,2017年4月13日首度開庭時,蔡茂松當庭爆料,指北檢原主任檢察官張介欽當初辦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的簽呈中,認為「已洩密的秘密不是秘密」,馬轉述黃告知的內容給當時閣揆江宜樺等人,不構成洩密等罪,但4年後北檢卻起訴馬,立場不一。當一審判決無罪時,蔡茂松受訪也認為「判決非常正確,也值得贊同」。
就在馬英九洩密案上訴二審期間,蔡茂松接受1名施姓男子委任,幫他打一件離婚官司,當他得知施男名下有現金100萬,就告訴他,這100萬會被剩餘財產分配,因此建議施男將100萬放到他那裡保管,等到訴訟結束再還給施男。
施男聽到錢可能會被老婆拿走,就答應律師蔡茂松的建議,2017年9月9日間,施男帶了1名朋友一起去見蔡茂松,並親手將100萬元交給他保管,同時約定這100萬元不能挪為他用,蔡茂松同意後收下100萬元,並開立一張本票給施男,到期日為2019年9月9日,本票上並註明純供借據使用。
然而雙方當時約定蔡茂松必須依本票到期日,也就是2019年9月9日時將100萬元還給施男,但到期日後蔡卻遲遲沒還錢,施男多次催討無效後,對蔡茂松提起侵占罪告訴。
蔡茂松到案後,先是表示,他確實有告知施男名下的財產會被剩餘財產分配,並收下施男的100萬元代為保管,至於他開立的本票為何要註明純供借據使用,他說,因為他是律師,幫人保管東西要收保管費,因當事人很窮,很可憐,註明借據就不用收保管費。
等到再次開庭時,蔡茂松仍然沒有將錢還給施男,同時又改口這筆錢純粹是借款,他可以任意使用這筆錢,只要在約定還款日期還給施男就好,他向施男借錢後拿去投資未上市股票,因投資失利,才遲至今都沒有還錢給對方。
由於當初陪同施男前往律師事務所的朋友也作證指出,當初蔡茂松有口頭約定僅代為保管,不可以任意挪用,再者蔡也承認有這100萬元,他不僅在2019年9月9日未依約定償還,甚至再過2年至今都仍未償還,檢察官認為蔡茂松已涉犯《刑法》背信罪,依法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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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9:52
更新時間:12:39(更新: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