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52歲李姓女子,今年2月和54歲張姓男友在酒後大吵,沒想到李女竟持刀刺進男友肚子,害他大出血當場斃命,法醫解剖傷口深達15公分。李女辯稱自己長期遭家暴,犯後也感到很傷心。辯護人則說李女當時嚇到漏尿,可見遭受巨大恐懼。但法院認為,李女拿刀刃「10公分」刺入張腹部造成「15.5公分」傷口,下手凶猛,又再持酒瓶朝張男頭部揮擊,不符合正當防衛,依殺人罪判她1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女今年2月20日晚間7時許在南華街住處和張姓男友起口角,因2人當時都有喝酒、情緒激動,張男先是對她拳打腳踢,李女後來也拿酒瓶、水桶丟擲反擊,後來李女跑進房間取出1把水果刀朝張身體、四肢作勢揮砍,最後1刀刺進張肚子,並繼續拿酒瓶砸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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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見男友倒地不起,呼叫都沒反應,這才驚覺情況不對,立即撥打119叫救護車,但張男仍宣告不治。李女表示長期遭張家暴,忍無可忍才持刀反擊,但「沒想到男友會死」。法院調查李女受家暴紀錄,發現她2017年6月、10月雖有遭張家暴,但距離今年案發已相隔3年半,且之前紀錄也非桃園市府列管的高風險家暴案件,難認李女有長期受暴。
法醫解剖發現,張男腹腔主動脈遭刺入,造成大量出血超過2500毫升,並非奪刀時不慎刺入;法院審酌,李女持刀刃10公分水果刀猛刺張腹部,深度達15.5公分,顯見下手力道凶猛,張無力抵抗後,李還繼續拿酒瓶敲他頭,不符合正當防衛,也足認李女確實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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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的辯護人指出,李女當時因驚嚇有漏尿狀況,可見是遭受多大恐懼,且她2017年起就遭張男家暴通報紀錄,長期蒙受張男家暴,因不堪遭毆打才正當防衛,並針對傷勢主張應屬於正當防衛。李女也請求法院諭知她無罪,她說自己是為阻止張男施暴才防衛,發生這種憾事,也感到很傷心,但她不知該如何表達,只能說對不起。
公訴檢察官則說,李女行刺後還拿酒瓶砸張男的頭,可見她是為洩憤,且她是智識正常成年人,明知人體腹部有臟器若遭尖銳物刺穿恐致命,卻仍持刀行刺,可預見恐造成張男死亡,對於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認為李女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法官認為,張男遭刺擊倒地已無力抵抗,但李女卻未即時將被害人送醫急救,反持酒瓶再敲擊張男頭部,報案時還向警方佯稱自己是被害人,顯見無視他人生命價值,且李女始終否認有殺人故意、毫無悔意,依殺人罪判她13年,可上訴。(突發中心黃羿馨/桃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