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陳其邁酸張顯耀打AZ罵AZ)
前立委張顯耀今年5月28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尚未開放醫療以外人員接種新冠肺炎疫苗之際,到義大醫院接種AZ疫苗,被爆打特權疫苗,高市衛生局依未配合政府防疫為由,處1萬5千元罰款,張顯耀不服處分,向高市府提出訴願,高市府正式駁回張顯耀的訴願,張想翻盤,須在本月底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此,張顯耀回應,他沒打特權疫苗,高市府未約談他即處最重罰,且全台只罰他一個,「我一定會打行政訴訟。」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在議會備詢,被媒體問他張顯不服裁罰一事,陳其邁說,張顯耀先生打AZ罵AZ,在當時疫苗缺貨的時候,他並非屬於第一類優先施打對象,拿不出任何的證明,也拒絕陳述意見,高市府因此根據相關事證進行裁罰。
對張顯耀大喊為何只罰他一人?且要與高市府打官司,陳其邁說,過去這段時間不同的個案都有不同的裁罰,沒有特定對象之分,在台灣欠缺疫苗的當時,「特權、插隊」,為維護施打疫苗的公平,絕不允許,沒有例外,他也尊重張顯耀在法律上的權利。
今年5、6月時,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日本、美國相繼捐贈疫苗給台灣,國民黨譏諷台灣是「疫苗乞丐」,結果,包括前立委張顯耀等國民黨人士紛紛施打疫苗,張更在臉書炮轟駐日代表謝長廷,要他請日本改捐贈BNT或莫德納,「台灣不要撿日本國人不要的AZ」,但他自己施打的就是AZ。
《蘋果新聞網》今年6月獨家踢爆張顯耀在義大醫院偷打AZ疫苗,當時疫情險峻,政府只開放醫事等人員接種疫苗。
張顯耀偷打疫苗事件曝光,高雄市長陳其邁隔天撂重話,「沒有輪到就不應有特權,誰違反規定就是處罰,不要一再挑釁」。
事後,高市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期間,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預防接種等檢疫措施,處張顯耀1萬5千元罰款,義大醫院遭罰30萬元。
義大醫院遭罰後,乖乖繳納30萬元罰金,張顯耀也繳了1萬5千元罰金,卻在今年7月向高市府提出訴願,張顯耀在訴願書寫著高市府處分他,是依民眾「不配合接受」防疫措施為由,但「何謂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原處分機關雖有公文闡釋,但語意含糊,自係委由執行施打機關的義大醫院解釋及認定,不管執行施打機關的解釋及認定如何,均非可歸責或歸咎於民眾。」要求高市府撤銷原處分。
高市府法制局在10月19日正式駁回張顯耀的訴願,理由是國內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對象及優先順序,係依中央指揮中心公布規範事項辦理,張顯耀於5月28日在義大醫院是以第1類醫事人員接種公費AZ疫苗,但張顯耀提不出任何證據與說明,能佐證自己符合第1類醫事人員的接種條件,因此,認定張顯耀不但不是執業登記醫事人員,也不是醫事機構的醫事人員,高市府處分並無錯誤,駁回其訴願。
高市府表示,張顯耀若不服高市府駁回訴願,得依《行政訴訟法》於訴願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
高市府是在10/19寄出駁回訴願給張顯耀,依常理2~3天會收到,也就是張顯耀得在12/21、12/22前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與高市府對簿公堂,才有機會撤銷處分,拿回1萬5千元。
對萬一張顯耀仍不處高市府處分,對此,高市府表示,截至12/2,高市府尚未收到法院通知,若張顯耀還是不服高市府的處分,就依法處理,屆時高市府會向法院提出答辨書。
張顯耀昨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訪時表示,他負責義大醫院兩岸醫療等事務,具疫苗接種資格,沒運用特權,「這事(特權疫苗)全台灣從北到南,就只有罰我一個,不要因政治問題,加一個帽子在我頭上」,再加上高市府未約談他即開罰,也不符程序,「我已請教過法律專家,這個月底前一定會提起行政訴訟討公道。」
回顧整起特權疫苗事件,是由欲選高雄市議員的黃偵琳在臉書貼文,踢爆除了前立委黃昭順未在高雄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名冊中,卻在5月底到義大大昌分院接種疫苗,張顯耀也於5月28日到義大醫院燕巢總院打AZ疫苗。
黃偵琳當時直指,之前張顯耀在臉書發文,左批民進黨阻擋疫苗進口,右罵中央疫苗購買不足。然後自己偷偷去打疫苗,跟防疫人員及其他更需要的人搶疫苗。「現在嘲笑打AZ的台灣人是疫苗難民、是疫苗乞丐,你(指張顯耀)到底哪來的臉一直發這種文章?」
張顯耀的助理當時說「應該沒有這件事。」但義大醫院坦承為張顯耀打疫苗。最諷刺的是,張顯耀在被《蘋果》踢爆特權施打疫苗案的9小時前,還在臉書炮轟謝長廷,要他去請日本改捐贈BNT或是莫德納,「台灣不要撿日本國人不要的AZ」,但他自己施打的就是AZ,成為全國因特權疫苗被開鍘的首例!(地方中心吳慧芬/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