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飛碟專家」之稱的名嘴江晃榮2016年收了2萬元,幫一名聲稱遭電磁波攻擊打算提告的蔡姓女子寫訴狀,還鼓吹她花3萬2000元買健康產品,後來蔡女不滿江男遲未幫她提告,認為他收錢不辦事,怒告沒有律師資格的江男違反《律師法》。高等法院審酌江已賠償2萬5000元與蔡女和解,今依《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罪,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70歲的江晃榮畢業於台大農業化學系,後來取得生化博士學歷,曾任教輔仁等多所大專院校,1991年因研究酵素尿激酶獲教育部科技發明獎,還出版《酵素決定你的健康》等書籍,教讀者如何延年益壽。
但江晃榮為人熟知的專長並非農業生技,而是探索飛碟及外星生物領域,曾任中華UFO科學學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外星人研究所所長,常受邀上電視節目談論外星人、不明飛行物等議題,外界稱他「飛碟專家」。
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蔡姓女子指控,多年前看過江晃榮寫的一本關於腦痛、超音波整人術的書,因她長年受電磁波攻擊所苦,打算提告,2016年2月詢問江男有無認識人權律師可委任打官司,江男告訴她:「我不是律師,但我會幫人寫訴狀、訴訟代理,常告贏請律師的對方。」並要求她先匯款2萬元。
蔡女指控江晃榮收了2萬元後,1年多沒動靜,期間曾邀她見面,她以為要談訴訟之事,沒想到江男鼓吹她購買健康產品,她共花3萬2000元買了足弓墊等商品,2017年9月,她催促江男訴訟之事,江男竟問她要告誰,隔天傳了一份民事起訴狀給她,後來卻說:「證據不夠根本告不贏,不如還錢給妳自己想辦法。」
由於江男遲遲沒幫蔡女提告,她要求還錢也被拒絕,因此怒告江男不是律師卻執行律師業務,違反《律師法》。
法官根據蔡女證詞及2人對話記錄,認定江男收了2萬元後,在蔡女催促下才撰寫訴狀,還告知若不滿意可以退費,因此認定江男營利而違反《律師法》,一審判江男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高院審酌江男已賠償蔡女2萬5000元和解,今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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