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計程車的華姓男子2018年8月約出一名賣保險的大學女同學,慫恿她喝酒並服用1顆「保肝勇」紅色膠囊,女同學昏迷慘遭性侵後,趕緊吃事後避孕藥還到醫院檢查是否染上性病,3個月後,華男重施故技,請女房東喝雞湯加2顆紅膠囊,趁她無力抵抗性侵3次,完事時竟還提醒她:「保險套掉在妳裡面。」由於被害人體內驗出第三級毒品FM2成分,最高法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華男11年6月徒刑定讞。
華男辯稱當時是女同學先抱他,2人合意性交且女方全程意識清楚,但女同學出庭泣訴她把華男當成哥哥,毫無男女情愫,「因為他根本不是我的菜,那天他說要介紹大老闆跟我吃飯,但先載我去拜拜,在路上給我喝貝禮詩奶酒,又要我吃1顆顧肝的紅色膠囊,沒多久我就斷片了」。
女同學在恍惚中只記得華男脫她內褲,她拒絕並跌到床下,醒來時全身赤裸,華男躺在旁邊,「我醒來後問他是否上了我,他愧疚說可以補償我,說可以給我車子或60萬元」。
法官依據女同學事後傳訊息給華男:「我只覺得諷刺,我只想吃事後避孕藥,另外,說好的事,麻煩請做到。」、「說真的!我很想死。」、「我眼淚是一直停不下來的。」華男則道歉稱:「我想說啊可以,那就跟妳…反正又不是不敢負責,所以我就做了。」、「癩蝦蟆不應該去碰天鵝肉」,法官因此認定華男性侵。
至於檢警在華男住處搜到的52顆「保肝勇」紅色膠囊,法院委請衛福部食藥署鑑定,但食藥署回覆稱:「保肝勇膠囊檢體已逾保存期限,檢驗分析不具科學意義」,加上女同學報案時沒有檢驗是否被下藥,法官雖懷疑華男可能將迷藥置換在「保肝勇」膠囊中,但只能認定他趁女同學喝酒後性侵。
另外,被華男玷污3次的女房東指稱,她因為搭華男計程車而認識,華男說急著找地方住,於是她把家中一個房間分租給華男,案發當天華男燉雞湯請她喝,「還拿出2顆紅色膠囊說是保健食品、對肝很好,原本我不打算服用,但他一直慫恿我吃,我吃完有點頭暈,走回房間坐在床上,華男在門外探頭問我是否還好,然後進來脫我褲子性侵,我無力反抗,問他為何這樣對我,他回答說想幹我很久了。」
華男在女房東房間性侵一次後,把她扶到自己房間又性侵一次,完事後又把女房東扶回她房間,這時女房東醒來,華男竟問她是否想再來一次,隨即性侵第3次,女房東怕被感染,拜託華男使用保險套,結束後他竟說:「保險套掉在妳裡面。」拍拍屁股走人,女房東繼續昏睡到隔天醒來,才把保險套取出報警。
對於女房東的指控,華男同樣辯稱「你情我願」,還說2人是砲友,但法官依據女房東曾向閨蜜傳訊:「我昨天被下藥」、「沒辦法反抗」、「我昨天喝完湯以後開始沒辦法走路」、「他進來我房間把我褲子脫掉」、「超級噁心」、「那個臭禿子,幹」,而且女房東體內驗出FM2成分,因此認定華男下藥並侵入女房東房間性侵。
最高法院維持前審見解,認定華男對女同學乘機性交,判刑4年,對女房東以藥劑、侵入住宅強制性交,判刑8年6月,合併應執行11年6月徒刑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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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1:29
更新時間:18:15(新增: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