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立委葉毓蘭,今日在臉書開砲,因提及長榮女大聲命案,分局長被一事兩罰,看似替他打抱不平。
葉毓蘭今日在臉書寫道「因為長榮女大生命案,去年11月時歸仁分局長被拔官降調成科長,因為表現優異又升遷成新化分局長,結果因為彈劾案,今年10月時又被降調成專員,這是違反憲法一事不二罰的精神的,同一件事情一個人可以被調職多少次?」
她喊話「懲戒懲處制度併存,讓此類問題在我國一直層出不窮,我請人事長一定要重視。」
長榮女大生命案發生在2020年10月,馬來西亞籍24歲台南女大生晚間從學校健身房打工離開,前往同學住處聚會途中,在台鐵便橋慘遭變態男梁育誌擄殺。
爭議的點是,在案發前,另名女學生曾在9月30日於同一地點險遭凶嫌擄走,校方10月1日得知後馬上啟動校安機制,透過給師生的信,及校內相關群組通報此一訊息,並向教育部通報,受害女學生也向警方報案,但卻被爆警方當時未依規定受理報案,而未開立報案三聯單、未製作筆錄,亦未記載於員警工作紀錄簿;當時所長也在場,卻未能即時監督導正,有重大違失。
但監察院彈劾,認為時任分局長的楊慶裕受訪時對外說明,指第一案女學生因燈光昏暗,不願意指認、也不願意報案,且女學生當時可能是認識的人對她惡作劇。監察院表示,針對分局長、所長、警員三人之違失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7條規定,事證明確,情節重大,導致外界質疑員警吃案,嚴重損及警察機關信譽及形象,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規定之事由,經審查委員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楊慶裕今對此表示,他本人從沒說過陳姓女大生是惡作劇,這個說法是陳姓女大生在第一案發生時對案情初步的研判,他是一個被凌遲兩次盡心盡力的公務員, 本來已經心灰意冷不想再澄清什麼,「但是我沒有說過的話,請不要強加在我身上,也不要再讓陳姓女大生誤解我。」他說事實上女大生非常清楚,警方根本沒有吃案,而且兢兢業業的查找可疑車輛 。(即時新聞中心、地方中心劉榮輝/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