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金管會說法)
屏東縣遠嫁日本的黃姓女子,跨海透過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指控元大銀行屏榮分行一名協理、一名理專擅自挪用其帳戶300多萬元,購買投資型保險及基金,但元大銀行一聲道歉也沒有,甚至在她日前返台抵元大銀行丟雞蛋抗議時,元大還告了她和家人;網友驚喊「提告」,但她認為元大銀行能聘請律師比她多,小蝦米難以抗大鯨魚,不提告,將向金管會申訴處理。
元大銀行2018年1月1月併購大眾銀行。元大銀行總部針對黃小姐的指控以書面聲明,本案為客戶因投資損益而提出申訴,該客戶對於部分投資交易文件的簽章提出爭議,經本行調查,相關投資交易文件並非由本行行員簽署,但是,本行將盡力協助客戶釐清相關疑慮,並願意配合公正第三方的調查。此外,元大銀行並無挪用資金或對客戶提告之情事,實屬客戶誤解。
《蘋果新聞網》透過LINE致電黃小姐。她表示,嫁至日本後,會居住日本,也會回屏東市娘家住。她的錢存在大眾商業銀行,後來,大眾商銀被元大銀行併了。自己銀行的存摺和印章因帶到日本不方便,故都放在屏東爸爸那裏代為保管。
她說,自己曾在2009年買基金,2011年買壽險,當時都是透過大眾商銀,但那時就沒買了,印象中,這十年來未跟元大銀行有授權、簽名等互動,她並沒簽署任何授權書給銀行可動用她的資金,
她之所以在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貼文,主要是「想藉著大家的力量,盡量把這件事爆料、爆料、再爆料,讓全台灣人民都知道元大銀行是如何對付他們的VIP客戶」。黃小姐貼文指控,元大銀行屏榮分行林協理及尤理專,利用她不在台灣這10年,未經她本人同意挪用她的銀行帳戶300多萬元,幫她買下投資型保險及基金。
PO文附照片,黃小姐表示,照片中國泰個人壽險是她自己購買,其他都是元大銀行林經理和尤理專幫他購買。她出示個人出入境證明,證明購買投資型保險及基金期間,她人並不在台灣。
她認為元大銀行在東窗事發後,連一聲基本對不起都沒有,更別談理賠。她日前回台灣,上屏榮分行抗議,但是沒有結果,所以決定將事情公諸於世「一位遠在國外什麼事情都沒做卻還中槍(指元大挪用她的帳戶存長)」。
黃小姐電話中提及,元大銀林協理稱呼她的父親叫叔叔,和她家算親戚關係;但大眾商銀轉為元大銀後,元大銀等相關人如理專等人,她都未見過,也未授權給銀行人員使用她個人印章等權利。
今年中秋節前夕,黃小姐返台,發現銀行人員到娘家告知,其爸爸的投資型保單一張價值50萬元的,只剩7萬多元價值,另一張價值100萬元的只剩20多萬元,她開始懷疑「爸爸的有問題,搞不好全家的投資都有問題」,經檢視自己帳戶,才發現資金被挪用,「我從來沒進過元大銀,只進過大眾商銀,也未跟元大銀簽過相關契約等行為」。
記者追問有無可能黃父以黃小姐名義跟元大銀簽約?黃小姐表示:「我不知道,問題是,既然我人在國外,我本人未親簽字,竟可以把我錢給扣了,給辦了!」
黃小姐以一支投資為例,她說像「法國巴黎」,她看帳面「講實在的,我沒有什麼虧損,大概就是打平而已;就算有些虧損,我也認了」、「投資型保險我這次回來才知道,但我已把它弄掉了(賣掉之意),否則現在是正的,下次回台可能是負的」,「後來他幫我買債券,這十年來,有進有出」。
黃小姐說,後來,元大銀台北總行有派員到屏東她家了解,因爸爸的投資虧損金額多,她想若能多賠些給爸爸就好了,但是,該員說:「要照你們說的去賠,是不可能的」。
黃小姐是否對元大銀提出告訴?她表示,元大銀的律師絕對比她還多,如小蝦米對大鯨魚,「目前還沒有對元大銀提告的意願」,但是她有對此次爭議詢問律師,聽取律師建議做處理。此外,她想說交給金管會調查、訴諸媒體、網路引發注意,希望金管會更注意此事。
《蘋果》問被挪用300萬,金額不小,為何還猶豫提告?黃小姐說,因為爸爸虧較多,「大概3600萬啦」、「爸爸的名下有5保,3保是虧錢,2保是有賺錢」、「她想讓(元大銀)此爭議跟爸爸的一起處理」。
黃小姐不諱言10月25日,她與家人曾到元大銀屏榮分行抗議,弟弟氣得向元大銀屏榮分行丟雞蛋,沒幾天,弟弟與當天有去的家人就接到警方通知到案說明。
對此,屏東警分局表示,警方通知黃男到案說明,是針對其抗議當天曾向元大銀屏榮分行丟雞蛋的行為,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程序辦理,「因為其行為在公眾場所進行,依公務,警方依法辦理,目前並未受理到元大銀或黃家有關投資爭議的互控案件」。
金管會管理銀行業務的銀行組指出,目前尚未接獲黃小姐指控元大銀行屏榮分行的申訴案,若接獲,會依法處理,屆時先看黃小姐提供的資料後,再調閱元大銀行方的資料,進行比對調查。行政程序調查結果,再認定事實有無違反《銀行法》規定,若有,就依法處分。此外,若有被偽造文書等刑事問題,就要司法調查釐清。(地方中心陳宏銘/屏東報導)
發稿時間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