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奪走46條人命,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李雅靜表示,高雄市政府宣稱城中城早年是商場,後來違規當住宅使用,因是16層樓以下住宅不必向政府機關進行公安申報,才不在建管單位列管名冊內,但事實上,城中城大樓使用執照 (70)高市工建築使字第00084號,明確標示7~11樓的用途就是辦公室,不是住宅,46條人命的殞落與高雄市府的行政怠惰有很大的關係。
李雅靜表示,依據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建築物應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其有變更使用類組或有第九條建造行為以外主要構造、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停車空間及其他與原核定使用不合之變更者,應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李雅靜表示,城中城大樓7~11樓變更住宅使用多年,明顯與使用執照登載用途不符,卻不見高市府依建築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機械遊樂設施之經營者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而繼續使用者,得連續處罰,並限期停止其使用。必要時,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或命其於期限內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
李雅靜說,城中城大樓的荒廢,進而成為弱勢族群的集合式住宅,當地民眾都知道,難道只有市政府不知道?或是沒出事就視而不見?46條人命的殞落與高雄市政府的行政怠惰,放任危險因素存在而不作為有很大的關係。
李雅靜說,高雄市民需要的是會做事的政府、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的政府,民進黨長期在高雄執政,這些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事情,難道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放任不管嗎?城中城大樓在高雄荒廢多久了?歷經幾位市長,依然放任不管,釀成慘劇再來做檢討改善,這樣的代價未免太大了!
李雅靜呼籲市政府,不要等到出事再做檢討,而檢討後卻又沒有實際做為,如此反覆的輪迴,受害的永遠是無辜的民眾。(地方中心吳慧芬/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