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有公寓大廈住戶投訴,大樓每年的消防設備檢驗,都是委託合格的消防安全設備公司,但是來檢驗的,卻是外包的一家消防水電商行。讀者提供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建物安全問題,新竹縣卻有公寓大廈住戶投訴,大樓每年的消防設備檢驗,都是委託合格的消防安全設備公司,但是來檢驗的,卻是外包的一家消防水電商行,質疑檢驗不夠專業恐出問題。新竹縣消防局則表示,檢修申報需由取得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照之專技人員為之,如果有不實檢修情事時,將依違反《消防法》開罰。
針對集合住宅場所,消防局每2年會皆會進行消防檢查。新竹縣消防局提供
竹北市某公寓大廈一名住戶指出,大樓每年的消防設備檢驗,都委託某消防安全設備公司,該公司劉姓負責人擁有消防設備士執照,不過來檢驗的卻是外包的另家消防水電商行,該水電商行劉姓負責人,卻沒有任何執照,檢驗完後,卻又貼上的某消防安全設備公司檢驗合格貼紙,他詢問消防局,消防局也僅表示只有收據無法證明來檢驗的人是否有執照。
新竹縣消防局表示,檢修申報需由取得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證照之專技人員為之,這家消防安全設備公司檢修過程屬外包或委託,這須待確認,但是檢修申報書部分會有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人員之簽證,簽證人員應負責相關檢修內容。
再加上檢查消防安全設備行為,依據內政部函示,執行業務時得視其工作之繁簡而有其他協助人員,消防局主要將以檢修申報書內容為主,如果有不實檢修情事時,會有相關罰則,而簽證人員必須對檢修內容、檢修方式是否符合等負責任,此外,集合住宅場所,消防局每2年會皆會執行檢查1次。
根據《消防法》第3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未依第9條第2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定期檢修項目、方式、基準、期限之規定檢修消防安全設備或為消防安全設備不實檢修報告者,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得予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止執行業務或停業之處分。(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