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學生了沒》等綜藝節目發跡的女藝人劉璇,是身高175公分的長腿正妹,2019年她和宇朕公司簽訂6年經紀約,但1年後宇朕指稱她私接業配而提早解約,並提告向劉女求償違約金200萬元。劉璇喊冤,稱所謂業配,只是分享使用產品心得,沒有私接外快,且她與宇朕合作1年來總收入僅24萬餘元,要她賠200萬元太超過。高等法院認為沒有證據可證明劉女私接業配,今判她勝訴免賠。可再上訴。
劉璇畢業於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學生時期是籃球隊一員,活潑外向的她曾在《康熙來了》、《飢餓遊戲》、《綜藝大集合》等綜藝節目露臉,也參演過網路短劇《半熟人生》、中天偶像劇《PMAM慾望城市》。
宇朕提告指稱劉璇簽約後從2020年4月起在臉書po文或直播代言保養品、服飾、隱形眼鏡、醫美、小捶按摩槍等產品,私接業配共20次,因此與她解約並求償,違約金若以違約次數計算應為4000萬元,但僅求償200萬元。
藝人劉璇自稱年收入24萬。圖翻攝自劉璇臉書
劉璇抗辯說她從2019年簽約到2020年解約1年之間,總收入僅24萬餘元,遭求償200萬元明顯過高,且她只是在自己臉書分享個人使用產品心得,並非宇朕指控的私接業配。
高院認為宇朕未舉證證明劉女在貼文內提到的產品,是廠商提供廣告行銷使用,也沒證明她因爲臉書貼文而向廠商收取任何報酬,且劉女只是在網路上分享產品使用心得,是網路粉絲專頁經營者為吸引網友點閱、瀏覽及增加互動的日常生活經驗分享,屬於個人意見表達,與合約所謂的業務行為無關,此外,劉女臉書貼文不屬於合約所約定應由宇朕全權代理的網路節目或活動代言範圍,因此維持一審見解,仍判決劉女不用賠償。還可上訴。(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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