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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李男7月在臉書社團發文「台灣打疫苗死亡已突破七百例」,遭民眾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信箱檢舉,交由警方偵辦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而台中法院認為難認李男是故意捏造不實謠言而為散佈,判不罰。
判決書指出,李男在7月於臉書社團中發布「台灣打疫苗死亡已突破七百例」等訊息,遭民眾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信箱檢舉,交由警方偵辦後依社維法送辦。李男於警詢時稱,「我當時是覺得所有的疫苗一般研發的時間要7到10年,疫苗裡面有一些不確定的成分可能會危害人的身體健康,所以我認為像現在的新冠肺炎疫苗對人體施打是有存疑的(到底有沒有效),所以我就把這件事情公布在臉書上讓大家知道,我當下有在網路上搜尋相關因施打新冠肺炎疫苗所死亡的人數,也有跟一些親朋好友的分享,所以我就相信該則留言的真實性,該訊息來源我已經找不到了」。
法院認為,李男發表的訊息僅在對於疫苗效力發表自己的意見,主觀上並無明知不實事實散發傳佈於公眾之故意,亦無誤導、欺瞞大眾之目的。另外根據疫情指揮中心至110年8月2日止的統計,亦僅載明「疑似」疫苗接種後死亡統計人數為548人,雖與跟李男所發表的死亡人數不符,但並未存有鉅額差異,且指揮中心函覆也載明:「此摘要非臨床完整資料,亦非臨床審查,僅以通報之有限資料摘要...」等語,足見指揮中心也無法全然明白而正確表明確實之死亡人數為何,也查無其他足以證明李男於臉書的發文造成看到的人畏懼與恐慌,李男的行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構成要件不符,9月30日判決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