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學生霸馬路併排停車 警連開12張罰單!遭怨「這樣停還好吧」

出版時間 2021/10/10

(新增:警方今再去開單+民眾說法)

民眾占地為王,把慢車道當停車場,誇張的是還併排!事發地點就在台中市南區一棟大樓前方,讀者向《蘋果新聞網》爆料,住戶以學生居多,各個非常自私,霸佔慢車道長達5年,大樓管委會卻無法約束,連警方10分鐘內連開12張違停罰單,騎士也不怕,還說:「這樣停也還好吧?是又被檢舉了嗎?」警所長氣到向違停者宣戰「以後不會再柔性勸導,要加強取締」。

警方5日已前往開12張罰單,正義派出所副所長李姣嬋今早前往現場,對併排機車再開出了15張紅單,警方表示將列為重點開罰區域。

「很皮啦!那會怕?」針對機車併排違停遭開單的騎士依然故我,民眾今早見警又到場開單暗自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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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里長表示併排亂象長達5年之久,多次向管委會反映未見改善。張喆喜攝
民眾指出該棟大樓的住戶很自私,併排停車佔用慢車道(紅框處),當成自家停車場,影響通行長達5年。張喆喜攝

併排佔據慢車道的地點位在台中市正義街與信義南街轉角一棟大樓前方,《蘋果》到場觀察,機車併排的情況確實如投訴人所述,若以違停直線距離來計算,一輛緊挨著一輛的機車,違規的範圍長達70公尺,且騎士刻意將車頭朝外,車牌朝大樓方向停放,防止有心人士拍照蒐證檢舉。

離譜的是,大家有樣學樣,拿出水桶、盆栽和交通錐,圍出停車空間,無視該處是慢車道!

自私民眾拿出垃圾桶及交通錐佔據車道圍成停車場。張喆喜攝

當地城隍里里長林炳儀表示,該棟大樓為套房式公寓,曾多次向管委會反映機車違停問題,得到回應全是「我會跟房客講」,卻未見改善。他無奈說,就連里長服務處每次要進行水溝清消時,也因為機車擋道無法噴藥。

林炳儀強調,併排違停情況白天比較少,因為大家都出門上班去了,但只要到下班時間及假日,併排機車數量更多,約有60餘輛,違停車綿延70公尺,誇張的不得了。

員警獲報到場開罰,也強調今後不再柔性勸導,見狀即告發。張喆喜攝

「這已經很久了啦!你們一定要報一下。」民眾見記者採訪,急忙告訴記者,住戶幾乎都是學生,已經跟他們講過好幾次也講不聽,那些學生還一副不甩態度。

該位民眾愈講越生氣,因為這棟大樓沒有地下室,停車位也不足,馬路上只要有人併排,大家就跟著併,最後就越停越多輛。

警方針對併排的機車製單舉發。張喆喜攝

投訴民眾指出,該路段是每天上班必經道路,每次經過時還得冒險切出與汽車爭道。他抱怨這些住戶真的很自私,似乎也沒人在管併排這件事情。

警方獲報後雖派員到場開罰,管委會見狀也趕緊通知車主下樓移車,但這些違停騎士還滿嘴抱怨:「這樣停也還好吧?是又被檢舉了嗎?」認為併排不影響交通。

員警到場即開單告發,不再鳴笛勸導。張喆喜攝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所長廖俊賔表示,該社區違規併排已造成其他車輛無法通行,本月5日獲報也加派3名員警前往取締,針對併排部分開出10張罰單、2張自小客車紅線違停罰單。

他強調,以後不會再柔性勸導,只要巡邏該路段再發現有併排情事,絕對強力執法決不寬貸,要還給民眾好的空間。

分局交通組表示,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該路段有繪製雙黃線,第165條「分向限制線」,在第183-1條規定裡還區分為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因此在「併排停車」部分,警方可依道交處罰條例第56條第2款開單,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百元以下罰鍰。(地方中心張喆喜/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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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民眾(左)路過此處還得與車爭道。張喆喜攝
社區住戶見警到場開單,趕緊將機車牽進中庭內。張喆喜攝
警方指出(紅框處)為慢車道,不得併排停車。張喆喜攝
大樓住戶在(紅框處)併排停車長達5年,警方到場開罰。張喆喜攝
一名違規併排外送女車主見警到場開單,趕緊移車進中庭內。張喆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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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這處慢車道併排違停嚴重,警方一口氣開出12張罰單。張喆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