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前往超商領取五倍券實體券。資料照片
行政院推五倍券刺激內需消費,但開發領用後卻出現有民眾甚至直播主,以便宜的價格收購的亂象,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表示,五倍券依法不得轉售,若是營業者違反將不得兌領款項,一般民眾若以不法手段收購或是偽造、變造使用,也涉及刑事責任,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也將依法速查嚴辦,絕不寬貸。
五倍券從昨日(8日)起開放領取使用,卻發生有人在超商外頭以9折收購五倍券的亂象,《蘋果新聞網》日前也接獲讀者爆料,萬華食神網紅「徐偉銘」在直播時高調公然違法在影片中宣稱「要用4500元來收購五倍券,有需要就和我私訊。」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9日)受訪時表示,收購五倍券是違法的也不應該,「如果有,我們會法辦。」
法務部晚間發布新聞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振興五倍券發放辦法》第7條第1款規定,振興五倍券有使用限制,「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營業人違反該規定,依同辦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不得兌領,且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兌領款項的資格。
法務部指出,五倍券為財物,屬有價證券,若以詐欺、恐嚇或施以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收購者,恐涉及《刑法》詐欺、恐嚇、妨害自由等罪責,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若偽造、變造五倍券者,亦將涉犯《刑法》第201條第1項的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嫌,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是故意行使偽造、變造的五倍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則將涉犯《刑法》第201條第2項的行使偽造、變造有價證券罪嫌,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法務部呼籲全民應在繼續遵守防疫規範下依法使用五倍券消費,切勿違反使用限制或以不法手段收購、甚至偽造、變造使用,一旦涉及刑責,法務部所屬檢調機關均將依法查辦,嚴懲不法,以保障守法民眾權益。(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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