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溪州鄉陳姓男子,2008年犯下殺人姦屍案,因主張有精神疾病被輕判11年徒刑,最後只服刑7年就出獄。沒想到,去年7月,陳男與鄒姓人妻交往,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竟打傷對方,遭鄒女提告傷害,陳男懷恨在心,5天後持水果刀砍殺鄒女129刀致死。一審以陳男手段兇殘,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死刑,但台中高分院採信精神科醫師鑑定意見,認為陳男有精神障礙,改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53歲的陳姓男子因脾氣暴躁,20多年前兩度對家人施暴住進草屯療養院, 其妻因不堪遭家暴,2003年7月與他離婚。2008年11月13日,陳男不滿從事按摩工作的林姓女友,花光他數百萬元積蓄後卻移情別戀,憤而用毛巾勒死林女,還硬上逞獸慾,行凶後屍體塞進床頭櫃後逃逸。事後,陳男在女兒陪同下自首,由於他主張患有精神病,再加上自首,被法官判刑11年,因表現良好只關了7年就出獄。
陳男出獄後,平時在明道大學附近擺攤賣烤香腸、並從事資源回收工作,單身獨居在租屋處,與已婚的鄒姓女子(54歲)熟識。
去年7月19日,陳男在租屋處向陳女要求發生性關係遭拒,憤而持啞鈴打傷鄒女頭部,被鄒女告上法院。陳男因此懷恨在心,7月24日中午陳男利用鄒女丈夫不在家的機會,到鄒女住處找她。
判決指出,陳男進入屋內後要求鄒女撤回傷害告訴,鄒女拒絕,隨後因內急去上廁所,陳男大怒,到廚房拿起水果刀,進入廁所朝坐在馬桶上的鄒女,對她臉部、頸部連刺多刀,鄒女雖舉起雙手阻擋,但依然大量失血。
推擠過程中,其頭部、腹部、胸部等處因撞擊牆壁或浴廁內硬物而受鈍力傷,終致無力抵抗,並因頸部動脈遭切斷,造成出血性休克而死亡,事後經法醫相驗確認鄒女身上共有129處刀傷。
鄒女丈夫下班後驚見妻子慘死廁所內,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查出陳男涉案,當晚在台中市逢甲商圈逮捕陳嫌。
彰化地院法官認為陳男二度以如此殘忍手法殺害無防備女子,僅因和對方有官司訴訟糾紛,就對鄒女痛下殺機,且手段兇殘,刀刀致人於死,有與社會隔絕必要,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陳男不服,提出上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根據精神科王姓醫師鑑定報告,認為陳男有人格違常之傾向且合併有智能低下及情緒障礙,整體認知功能不佳,衝動控制不佳,特別是在兩性感情糾紛議題上,容易引發其偏激之情緒與行為,原審於量刑時未斟酌此情,因此將原判決撤銷,改依殺人罪將陳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