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因以假租約欺騙法院點交房屋人員,日前被判刑8月定讞將坐牢,後續還有刑度更重的官司即將審結,她從2013年起以未蓋騎縫章的租約和百餘名房客簽約,事後再偷加「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等坑殺房客條款,控告房客索賠押金、違約金,高院去年針對第一波78名被害人部分依誣告等罪重判張女9年8月徒刑,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60萬5000元部分已定讞,其餘8年6月徒刑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另外,第二波80名被害人部分,一審判她5年6月徒刑,目前仍由高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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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的張淑晶被控在新北市中和、板橋等地以低價承租5間房屋,再用劣質材料隔成套房出租當二房東,招攬學生、單親媽媽和社會新鮮人等弱勢族群承租。
由於多數房客欠缺租屋經驗,張淑晶在租約上動手腳,以散裝沒有蓋騎縫章的租約給房客簽署,事後再私自增張夾帶「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房客不接電話沒收押租金」等坑殺條款,等房客承租後巧立名目收費。
此外,張淑晶還要求房客在租約「連帶保證人」欄位簽寫親友姓名,宣稱只是用來當成聯絡人,一旦房客反悔不租,張女就利用法律恫嚇,誣告房客和連帶保證人涉嫌詐欺,或者侵占鑰匙、遙控器等物。
後來多名受害房客透過網路串聯,才揭發張淑晶的離譜惡行,當時張女還在媒體鏡頭前哭訴:「不要再聯合起來誣賴我,我唯一的錯誤就是不該把房子租給你們。」
張淑晶不僅坑殺房客,跟她合夥投資的信合美眼科院長盧雪玉也被坑,張女藉故取得盧女的存摺及印章,擅自提領519萬餘元不還,高等法院判決張女須還盧女200萬元,盧另向新北地院提告追討差額,新北地院再判張女要還319萬餘元。
另外,張女與合夥人黃鐸(58歲)曾請一名廖姓男子到套房安裝冷氣室外機,卻沒提供安全繩、安全帽等防墜設備,廖男踩破老舊遮雨棚從2樓摔死,張、黃先前被依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罪個判刑7月、8月,均得易科罰金定讞,民事部分,已判2人連帶賠償廖男家屬182萬元確定。(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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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3:18
更新時間:18:16